【大紀元2011年06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黎新編譯報導)鑑於這週一長途巴士致命車禍,紐約州參議院週四(6月2日)通過議案,要求所有申請商業駕照的巴士司機接受與校車司機一樣的背景檢查。但類似議案在州眾議院通過的可能性甚小。州參眾兩院有另一項議案,管制長巴在華埠停車,接客和送客地點。
過去幾個月發生了幾起長途巴士意外。三月份開往華埠的賭巴在布朗士撞毀,導致15人死亡。賭巴司機前科纍纍,曾被裁定犯下誤殺罪。
州參議院交通委員會主席共和黨議員Charles Fuschillo說﹕「若在他申請成為長巴司機前知道他曾犯下重罪,在新法案,他將沒有資格獲得商業駕照。」他覺得,在這方面,更嚴格的規管定有必要的。但州參議員史葛靜(Daniel Squadron)指出,這項州立法將無法管轄不在紐約州註冊的長途巴士公司。
州眾議院有一個類似的法案,但紐約州眾議院議長蕭華(Sheldon Silver)說,州眾議院不太可能通過這一法案。
不認可這一法案者說,長途巴士發生車禍與司機是否犯有前科關係不大,與之前的駕駛違法記錄關係較大,因此法案應專注在司機是否犯下與交通有關的重罪。另一些則覺得長巴車禍與司機長時間駕駛,過於疲乏有關,因此不應立法對申請商業駕照者進行背景調查,何況目前經濟不景氣,立法將導致有前科者找不到工作。還有一些覺得,跨州旅遊巴士業競爭激烈,更多立法管制是為削弱華埠長巴的競爭力。
州眾議院有另外一個相關議案,要求廉價長途巴士申請準證。議案今年二月被提出,四月被通過。在州參議院提出類似議案的史葛靜說,議案將可規定長途巴士在那?停泊載客,準證申請系統也將收集長巴公司的背景資料。
市長彭博不支持此議案,因為州的這項議案將給市議會管理這一準證申請系統的控制權。
共和黨布碌崙州參議員高頓(Martin Golden)也提出了類似的議案,但他的議案將給市長權力,任命一個市府機構來監督審批准證發出程序。他說,市議會是沒有能力監管準證系統,而市交通局以及大都會運輸管理署(MTA)知道公車站在哪?,更清楚長巴應在何處停車,市府也更有權力打擊長巴的不法行為。
蕭華認為,長巴準證系統應由市議會監督。但他說,要更好地規管長巴這一行業,最終得由聯邦政府著手。紐約一些聯邦議員已在參議院和國會推動這一方面的立法。
即便雙方有一些分歧,但議員表示最終將通過立法改善長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