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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軟體退費機制 北市府限Google週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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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灣台北報導)智慧型手機現在幾乎成為人手一機,但現卻發現下載付費軟體後無法退費,日前台北市法規會已發出消費警訊,並發函亞洲蘋果和GoogleTaiwan限期改善,必須訂出退費機制,目前蘋果公司已表示願意研議退費機制,但Google在今(24)日才表示還要與高層研議,對此北市府已決定,若到下週一前,Google還沒有提出正面說明,將會開罰新台幣6萬至150萬元罰鍰。

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表示,蘋果(AppleComputerInc.)的AppleStore以及Google的AndroidMarket都是透過網路銷售定型化契約,已違法限制消費者網路買賣退貨的權利,市政府已要求蘋果及Google限期改正,23日已為最後期限。

他表示,蘋果公司已即時做出正面回應,表示願意研議退費機制,不過Google一直到24日才表示還要與高層研議,因此北市府決定給予延長一天的說明時間,到下週一前,Google如果沒有提出正面說明,將會開罰。

葉慶元強調,手機應用軟體下載到手機之後,蘋果以及Google仍可透過通訊軟體,掌控手機軟體是否持續存在於手機當中,所以業者無須擔憂消費者退費後軟體持續使用的問題,既然蘋果電腦認為技術上並沒有處理的困難,相信Google的技術水準,不會低於蘋果電腦,因此也呼籲Google儘速依據台灣法律的規定,修正其作業軟體以及服務條款,以善盡其企業責任。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碧珠表示,近來有消費者反映蘋果申訴機制複雜且無中文服務,北市要求蘋果公司修改服務條款時應一併改善,目未來將視Google是否有善意回應,否則依據消保法第58條,可罰新台幣6萬至150萬元罰鍰。

陳碧珠也提醒民眾,依消費者保護法,手機用戶透過網路購買手機應用軟體可享7日鑑賞期,但也呼籲消費者勿濫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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