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針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發展局提出新管制方案,優先清拆有即時危險和高風險的僭建物,包括樓高4層或以上的村屋。至於風險較低的僭建物,業主只要向屋宇署登記,就可以暫緩清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推出新界村屋僭建物登記制度,做法猶如半特赦,斥政府處理僭建態度軟化。
發展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建議分階段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最先處理高風險、有即時危險或新建的僭建物,包括所有樓高4層或以上的村屋,無論是丁屋或舊契屋都算高風險,會積極取締;覆蓋超過一半天台的搭建物,及一些由違例建築物再伸延出來的僭建物,同樣要最先清拆。
不過,其它的僭建物,包括以金屬板或玻璃搭建的圍封式露台、覆蓋面積不超過一半的天台搭建物,以及鋼材或鋁質建造,但沒圍封的天台構築物,業主只要向當局登記,可暫緩取締。而一些小型設施包括冷氣支架、外置窗花和天台園藝棚架等,發展局建議不再當僭建。
登記時,業主要向屋宇署提交僭建物照片、建成日期和相關描述,並委任合資格人士定期檢查。為禁止業主趕尾班車僭建,發展局會訂出某指定日期前建好的僭建物才可以登記,當局會以空中照片辨識僭建物何時興建,沒有登記的一律當新僭建物即時執法。新方案將在本月28日交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
議員質疑半特赦新界僭建
對於規管新界僭建物的新指引,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批評局方立場軟化,違反局方就市區及新界僭建物一視同仁的原則。他說,市區並無任何登記制度,暫緩清拆安排,形容局方做法猶如半特赦,對此感到失望。他又說,如果新界居民對居住的房屋是否僭建,與局方有不同看法,應提出訴訟,按法律辦事。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則表示,建議對違例較輕的新界僭建物,採取先登記制度,並非半特赦或合法化,而是按緩急先後處理,並讓屋宇署掌握情況。她說,由於當局對新界的僭建物無詳盡資料庫,採用自願登記,比用大量資源去巡查有效。她又否認今次方案是一刀切及倉卒行事,稱已與鄉議局達到相當程度共識。
有關新指引指需要即時清拆4層或以上的村屋,本身是鄉議局副主席的立法會議員張學明則說,希望政府先釐清契約才執法。有鄉委昨日稱,下周二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期間,仍會動員鄉村代表2千人到立會抗議,表達對發展局方案的不滿。
近半劏房清拆令未被遵從
另外,上星期馬頭圍道唐樓發生致命三級火,造成4死19傷,令市區「劏房」違例建築問題備受關注。更有報道指深水埗有舊樓業主將劏房再一劏為六出租,俗稱「棺材房」,居住環境極其惡劣。
林鄭月娥表示,當局將進一步把劏房工程納入規管,包括加厚單位地台及加間隔牆。她表示,過去3年發出73個清拆令,有一半還未執行,當中有28宗涉及阻塞走火通道。她又指當局計劃每年巡查1,300個劏房單位,但有議員質疑巡查速度太慢。
對於「棺材房」問題,民政事務局表示,根據床位寓所條例,任何處有12個以上的床位出租,需領有牌照才能經營,當局知悉有關報道後,牌照事務處曾進行過3次調查,其中一次成功進入處所,但多數房間已上鎖,可見的床位不足12個,未搜查到足夠證據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