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市滅門慘案(慎入)
【大紀元2011年06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採訪報導)山東省濰坊市安丘市景芝鎮前院村李召從一家,原本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平凡的在過著安分守己的日子,2008年賴以為生的口糧田地被政府強征,滅門慘案在這個平凡的家庭中上演,慘不忍睹。
慘遭報復的李召從(知情者提供)
慘遭報復的李召從(知情者提供)
慘遭報復的李召從(知情者提供)
慘遭報復的李召從(知情者提供)
記者採訪了李召從的兒子李海山,李海山詳細介紹了當時的情況。
他說:「我是山東省濰坊市安丘市景芝鎮前院村李海山,現年19歲,我原本有著和你們一樣的正常生活,2008年10月5日,前院村委用份沒有經過村民同意、沒有簽字沒有蓋章的無效的轉包協議,始在這些口糧田地上施工建廠以租代征,未批即用,並且鎮裡私自以12萬1千元一畝的價錢賣給未批即用的違法佔地企業山東瑞億醫療器械廠,以租代征50年。不安置給村民口糧田和任何補償,迫使村民沒有土地。
村民都不同意土地被霸佔和補償問題,由我父親帶頭,一級一級從景芝鎮直到山東省委信訪處和各級國土資源,結果一直無任何結果,我父親去山東省委信訪處21次,帶頭19次。」
慘遭報復 報警無果
李海山說:「2009年6月22日夜,鎮幹部張學信的義子李高祥帶領三人趕到我家,毆打我一家三口。報警未立案。
2009年6月24日夜,七八名大漢到我家裏,木棍、拳腳毒打我一家三口,我父親被打昏,三人架著我母親其中一人摁著我母親的頭,拖到無牌麵包車上消失不見。就這樣,17歲的我失去了我的母親,我成了一個可憐的孩子。報警後,景芝派出所出警民警在車上說:「你們認到人(凶手)再找我們吧」就走了,這是僅有的一次出警。
2009年7月25日,我家種了7年的166棵白楊樹,被一夜之間砍斷毀滅,報警後,不立案。
2010年3月4日,我父親外出工作被人跟蹤,砍致腿部流血。
2010年3月8日,我父親帶傷帶領村民到山東省委信訪處上訪,結果被景芝鎮官府呂子宏指派的楊、游、劉等多名副書記副鎮長暴力打傷試圖綁架,報警後,結果無處理無回復。
2010年3月17日,鎮幹部張學信偷搶我父賴以為生的三輪車。同月,我父在鎮上偶然遇到2009年6月24去我家綁走我母親的幾名凶手,隨後多次報警,公安局就是不給立案。我去過安丘檢察院、山東省委信訪處、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多次,不但相互踢皮球,還嚇唬我。
2010年4月20日,我父外出工作,被3月4日同輛車跟蹤,四人持菜刀、鐮刀把我父親砍成重傷(失血休克、頭中七刀、胸腹腰背數十刀、左腿神經筋膜砍斷),到醫院就沒血壓了,凶手是要致我父於死地。
5月16日,因無錢治療被迫出院,躺在家中生命垂危。有公安看守我們。」
威脅恐嚇 執法犯法
李海山說:「6月中旬,景芝鎮官府一把手呂子宏和其堂哥呂方華、楊仁偉三人來到醫院,付清醫療費,承認報復陷害事實,以個人名義給了幾萬塊錢,要求放棄上訪隨後,當著我們面撥通電話:「程局,醫院這邊的事已經辦妥了,讓他們撤離吧?」隨後,看守我們的公安撤離。
2010年7月19日,呂子宏同其哥和楊仁偉來到我家,呂子宏說:「我的姑表兄弟是濰坊市的副書記…真鬧到省裡我也不怕你!」呂子宏和其哥呂方華恐嚇脅迫我代替我父親簽下一個賠償協議:「收到焦愛蓮9萬元賠償款,對焦愛蓮從輕處罰,同時,保證對此事不再上訪、上網,如有違反任憑司法機關處置。」我代簽是受脅迫非自願。有錄音證實。
為何法院的回執會到呂子宏手裡?為何呂子宏出面脅迫並指揮我代簽對焦愛蓮的諒解書?並且由其哥呂方華簽字做見證人。呂子宏和此案有何利害關係?僅僅是親戚?為何我父李召從上訪告的就是呂子宏,卻是呂子宏出面做這些工作?呂子宏找了自己的親戚焦愛蓮作為頂包(替罪羊),我們一家從來不認識焦愛蓮,從未見過面。
2010年11月28日,呂子宏的堂哥呂方華和楊仁偉來到我家,我多次提到我母親,呂方華說給我40萬元,整個過程有DV錄像。在錄像中我和呂方華多次提到呂子宏,並且楊仁偉揚言要消失我。
2011年3月22日,我對此事到山東省委接待處上訪,才知我父親被砍案安丘市法院已判決,我們卻沒有得到判決書!於是我於4月6日主動取得判決書,我發現判決書內容完全不對勁,假造案情,採用大量架空的證據,對焦愛蓮為何要指使人砍我父親一事,呂子宏還在判決書裡成為了惟一的證人證言。為此,我按照法律規定的在收到判決書的10日內,到安丘、濰坊兩級檢察院、法院申請抗訴和申請再審。結果在我提到呂子宏和這案子的關聯時,安丘市檢察院公訴科韓偉基科長對我說:「你說到呂子宏,我就應該避嫌啊,這個案子是我公訴的,我不可能讓你輸了再讓你贏…不能支持你抗訴」
在我父親未簽任何文書、在未見被告人、在未通知開庭的情況下,法院居然判決了!
安丘市公安局刑偵法醫王福才鑑定結論:李召從左腿為輕微傷。病案和手術病例證實:李召從左腿股二頭肌斷裂、左腓總神經斷裂、並且,腹部閉合傷,腹部肌肉全斷裂,這些都隻字未提,完全隨意刪略。為此,我向安丘市公安局提出重新鑑定,卻遭到拒絕。腿都砍斷了,至今廢了,鑑定是輕微傷?
20戶村民自主簽字並摁手印,證明,我一家的冤假錯案都是帶頭上訪引起的,都是在上訪期間發生的,我的母親宮獻霞是在上訪期間在家被失蹤的。
2011年3月7日,我帶著重傷的父親去北京看病,在濰坊火車站門口,被景芝鎮幹部和安丘市公安局公安強行暴力抬到牌號為「魯V40079」的車上。從火車站被暴力綁架後,我父子在家被安丘公安局和景芝派出所用六輛警車晝夜看守軟禁至3月20日。」
一個19歲得年輕人的「人生觀」 誰的錯
李海山說:「我當地這些貪官污吏比江西撫州更可恨啊!更惡毒啊!更是逼人絕路啊!我們沒人沒關係沒錢沒權、可就是因為這樣就得任人宰殺嗎? !同樣是人,同樣生存在中國大地,大貪官就可以成千上萬億的貪,我們為了保護自己就得任人宰殺!
鎮書記呂子宏曾親口對我說,他的姑表兄弟是濰坊市的副書記! 正是因為如此、犯了重重大罪的他才僅僅只是調離?數罪只挑出一個小罪名來調離?犯法之官,有錢有關係就可以繼續上任?我們被害者呢?有誰在乎?古代還講王子犯法如庶民同罪呢!難道當今還不如古代了?
官府國家工作人員犯罪犯法誰來管?司法部門被勾結,同流合污共同犯罪,誰來管?去哪告?非但告不倒還會被貪官毒殺!是誰給的官府和司法機關的這麼大權利?平日裡受盡欺壓就罷了!帶頭上fang怎麼了?連土匪都不如?
如果我有一天被逼絕路或者慘遭毒害,那就是山東省委、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檢察院的瀆職甚至更高層的瀆職所致!
沒有人想不明不白的被毒殺掉,我卻深深經歷了我父母的被害內幕,下一個是否會輪到我呢?」
李海山的母親(知情者提供)
(知情者提供)
(知情者提供)
(知情者提供)
(知情者提供)
(知情者提供)
(知情者提供)
(知情者提供)
(知情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