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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洗錢
【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繼續開庭審理二次金改案,昇恆昌公司負責人江松溪及總經理吳錫顯2人證稱,當時將美元匯往前總統陳水扁妻舅吳景茂海外戶頭,是受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之託。
特偵組當時起訴二次金改案,指控鄭深池協助扁家洗錢,在民國94年1月25日利用江松溪、吳錫顯的帳戶,將150萬美元匯往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胞兄吳景茂海外帳戶。高院合議庭下午傳喚江松溪、吳錫顯出庭作證。
已改名為江松樺的江松溪坦承,曾在94年1月25日從香港匯豐銀行帳戶匯款50萬美元到吳景茂新加坡當地銀行的帳戶,但他並不認識扁、珍,匯款是因當時鄭深池說自己有美元需求,問他有沒有美元可借?
江松溪說,當時曾對鄭身為銀行董事長,卻有美元需求感到不尋常;但鄭深池解釋,是私人需求,吳景茂的帳戶也是鄭深池提供,他因而匯款。
江松溪證稱,約在匯款1週後,拿到鄭深池轉交的新台幣。他說,鄭深池當時先將錢從別的地方拿來,要他自己點,他打開後發現裡面是新台幣10萬元1捆的千元鈔,有些用橡皮筋綑、有些用銀行綑鈔帶綑;清點無誤後,他將一部分現金拿回公司放個人金庫,一部分交給太太,沒有存在銀行。
吳錫顯也證稱,在同1天受鄭深池委託將100萬美元匯往吳景茂海外帳戶。吳指出,鄭深池請他幫忙匯款時,只說是朋友要用,就將帳戶交給他;他也在匯款後的1到兩週,拿到鄭深池以新台幣還款的現金,也是10萬元1捆,共新台幣3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