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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毒求償曠日廢時 理賠辦法待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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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署立醫院特別門診擠滿著急的爸媽,他們帶著家中寶貝問醫生,已經吃下含塑化劑的食品、營養品怎麼辦?但醫生卻回答「不用擔心,只要注意有沒有異常就行。」除了安慰,對於塑化劑的恐慌,醫生幫不上忙,也無法開立證明給父母,理賠對受害民眾而言,是看得到吃不到。

總統馬英九日前也公開指出,政府應協助人民對非法業者代為求償。但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公會卻在6月1日決議中指出,「消費者必須提出醫師開立的證明,證實是因為是食用塑化劑食品,導致身體機能受損,才可以獲得賠償」。

依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對產品責任險雖有規定,但未落實稽查,就算有業者依規定投保,能夠獲理賠者,卻很少。國民黨台中立委候選人前新聞局長江啟臣站出來喊話指出,產品責任險每年有數十億元的保險額,政府應要求業者產物責任險拿出來賠償。對於曠日廢時的求償官司,需要透過修法程序訂出一套新規範,縮短民眾的求償程序。

塑化劑對人體影響屬長期累積,會造成罹癌或生殖病變,但目前卻很難有具體證據,證明兩者有直接關係。江啟臣認為應訂定「直接理賠條款」,只要經檢驗確認添加了有毒物質,常期恐造成消費者身體損傷者,就應照產品責任險理賠,並修訂處罰條例,提高經損及健康損害的罰款及刑責。

而金管會及行政院消保會也應有具體作為,找保險公司協商,放寬對被保險者的條件認定,積極處理保險理賠。各地衛生局同時要對未投保產物責任險的廠商進行開罰,才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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