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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
【大紀元6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16日電)台北市議員今天表示,民政局因警局新監視系統建置,今年要全面拆除里鄰監視器,否則日後須自付拆除費,但浪費資源又造成治安空窗。民政局表示,會逐步汰換,不會有治安空窗。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舉行記者會表示,民國98年台北市警察局開始建置新型監視器系統,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因為規格不符、系統無法與新型監視器整合,要求各里逐步汰換里鄰監視器。有多名里長向他陳情表示,民政局要求簽署同意書,同意今年拆除監視器,否則將來須自行負擔拆除費。
葫蘆里長許振禮表示,新建置的監視器裝在大馬路、交通要道,而鄰里監視器多裝在陰暗角落、巷弄,對治安有幫助。葫東里長郭淑玲則希望能按照里監視器數量保留經費,等不堪使用時再拆除。
民政局副局長許敏娟表示,市警局設置新式監視系統共1萬3699支,已運作的有1萬1286支,而里鄰監視器共約1萬支,可用數量約8600支,其中約8成達報廢年限。基於統一監視器事權,且有里長反映監視器維修費高,排擠其他建設經費,民政局要求各里勿新設監視器,維修到報廢為止。
許敏娟表示,目前調查各里長是否同意民政局統一拆除監視器,或希望繼續使用,施工過程會配合新式監視器完工進度,不會有治安空窗期,也將向里長說明狀況,讓他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