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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新聞

研究逾30年 FDA公佈防曬霜新標準

【大紀元2011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雨霏編譯報道)在首度提出要改變關於防曬產品的規則30多年後,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週二終於宣布對防曬產品實施新的規則,以保護美國人減少皮膚癌和過早衰老的風險。

該局的新測試規則將讓消費者知道,防曬產品是否具有同時防護紫外線A(UVA)和紫外線B功效的「寬譜」(broad spectrum)。其中紫外線A是導致皮膚癌的主因,而太多的紫外線B會導致嚴重的曬傷。

FDA藥品審評和研究中心主任伍德卡克(Janet Woodcock)說:「FDA已經評估了數據並開發了針對防曬產品的相關測試和標籤要求,所以生產商能現代化他們的產品信息,而消費者能更清楚那些產品帶來最大的功效。」

傳統的防曬產品的「陽光防護指數」(SPF)可讓人們知道他們塗抹防曬霜後可以在陽光下曝曬多長時間。但根據新規定,SPF數值在2到14之間的產品必須標注為「寬譜」,該產品才能作為陽光保護產品出售。但只有SPF數值超過15並且標注為寬譜的產品才可以說,「可降低皮膚癌和皮膚早衰的風險。」

任何不是寬譜的產品或者雖然是寬譜,但是SPF數值介於2到14之間的產品,將被要求說明,這個產品沒有被證明可以防止皮膚癌或者皮膚早衰。

「多數皮膚癌是由於陽光曝曬的結果。FDA鼓勵消費者保護自己。」伍德卡克說:「消費者不僅僅需要常規使用寬譜、且SPF超過15的防曬霜,他們也需要減少陽光曝曬。」

消費者將不會再看到SPF超過50的產品,而僅僅是50+。因為FDA表示,沒有證據顯示SPF超過50的產品能提供更多的保護。

新的標注也告訴消費者,他們在游泳和出汗的情況下可以使用防水產品多長時間仍然能夠保持保護效果。產品不得自稱防水、防汗或者自稱防止陽光。

但是消費者保護團體「環境工作小組」稱這些改變太少,並且太遲。「FDA的行動為消費者提供了一些進步,比如限制誤導性的吹噓。」

該組織的高級科學家安朱博士說:「顯然,FDA面臨企業強大壓力下,削弱了安全標準。」他說:「約20%符合FDA新標準的產品,不能在歐洲銷售。那兒UVA的標準更加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