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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畢典送過期麵包?標示不清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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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畢業季開始,許多學校接著舉行畢業典禮,有民眾向市議員爆料,北市一所國中在頒發市長獎時,給受獎學生的麵包餐盒竟然過期;教育局副局長林信耀表示,包裝上標示24小時內食用,當天學生拿到餐盒,還在保存期限內,不過坦承是外包裝標示不清楚。

民眾指出,12日石牌國中畢業典禮當天,主辦單位發給受獎學生的麵包餐盒,標明為11號製造,須當天食用,懷疑竟贈送「過期」麵包給獲獎學生。林信耀14日在北市市政會議會後記者會解釋,盒餐只標示製造日期,卻未註明製造時間,才導致誤會,餐盒並未過期。

台北市長郝龍斌也表示,今後北市府舉辦大型活動,會將「食品安全」列入優先考量;若廠商提供過期食品,除追究責任,也將列入「黑名單」,並嚴懲失職人員。

北市教育局回應,追查之後發現麵包沒有過期,只是廠商包裝標示期限不清楚,因為市長獎頒獎典禮分上、下午2場,廠商也分2批送貨。

第1批是在11日傍晚6點做好麵包,12日上午7點多送達會場,第2批在上午9點30分製造完成,11時30 分前送達,當天學生拿到餐盒,還是在保存期限內,不過外包裝標示,的確會讓人誤會。

未來為保障產品食用安全,會要求廠商在餐盒上除註明製造日期外,應該加上食物的保存期限,也會要求學校、廠商後續在食品採購上,更注意清楚完整的標示避免造成消費者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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