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4日電)台北市勞工局今天表示,「懷孕歧視」一直以來是台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案件的最大宗,提醒準媽媽面對懷孕歧視的3步驟1諮、2尋、3蒐;企業違反法令,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
勞工局指出,企業「懷孕歧視」常見理由,不外乎「我們是考量妳的身體健康,也是擔心寶寶的安危,萬一懷孕期間真有什麼事情發生,公司怎麼交代?妳還是把工作辭掉專心待產。」其實,企業單位若以諸如此類理由,解雇、資遣勞工,已涉及懷孕歧視,最高可處新台幣50萬元的罰鍰。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表示,面對遭懷孕歧視,正確處理3 步驟包括「1諮、2尋、3蒐」。「1諮」就是先就懷孕歧視做相關諮詢;若雇主有違法徵兆,可先向勞工局性別工作平等專線1999分機7023詢問相關疑義。
「2尋」就是在提出申訴、採取法律行動,或調解途徑之前,事先做好面對來自體制內外壓力的心理準備。必要時可尋求包括民間團體、勞工局所提供的相關法律訴訟補助等社會資源協助,千萬不要孤軍奮戰。
「3蒐」則是就證據加以蒐證。如書面的僱用契約、差勤紀錄、考績等任何相關往來電子郵件或簡訊等資料,或是親自見聞雇主因懷孕而有不當歧視對待情事的人證,勞工局會基於保護立場不會透露證人資訊。另外,如果是口語上的交涉或表達,應設法錄音或錄影存證。
勞工局也解釋,只要錄音、錄影者本身是參與談話或為錄影內容之人,且其錄音、錄影動機並非出於不法,如此取得錄音或錄影可做證據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