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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
【大紀元2011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鄒莉台灣新竹報導)「新竹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遺址、文化景觀類審議委會」於100年度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決議指定「新竹水道-取水口」及「新竹水道-水源地」為新竹市市定古蹟。
新竹市原有23處古蹟,其中國定古蹟5處,市定古蹟18處。為推動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13日新增加「新竹水道-取水口」及「新竹水道-水源地」2處為市定古蹟,讓古蹟增為25處。
新竹市長許明財表示,新竹水道見證新竹市的水資源史,標誌現代文明普及程度,極具文化資產價值,是絕佳之教育場所與體認場域。後續將透過公告及宣導,讓民眾對古蹟有更多的瞭解,並加強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
臺灣總督府於1914年(大正3年)開始規劃新竹街的水道建設,幾經波折,終於1925年(大正14年)正式開工,並於1929年(昭和4年)完工通水。總工程費106萬5千日圓(約為新竹街歲入總額四倍以上),總督府補助二分之一,新竹州廳補助四分之一,剩餘四分之一則由新竹街向銀行貸款,分17年償還本息。
新竹水道包括取水口及水源地兩大部分。「新竹水道-取水口」位於竹市東勢街汽機車拖吊場旁,由6座集水井收集地下伏流水後彙集至唧筒井,再透過唧筒室內之高壓馬達,將唧筒井內之源水抽至十八尖山的水源地,進行淨水程序。
「新竹水道-水源地」位於十八尖山山腰(新竹市博愛街1號),場內設施包含分水井、沈澱池、沈澱井、過濾池、過濾井、淨水池、水錶室等淨水設施,以及辦公室、警衛室、倉庫、交誼廳等。
文化局局長林榮洲表示,相關設施大致仍維持舊貌,尤其唧筒室內1920年代德國生產的柴油發電機,若能修復舊觀陳列,將成為深具歷史意義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