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朝野無共識 公視法擇期再審
【大紀元6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會議主席、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認為,整個上午只討論2條,顯見朝野對草案仍無共識,裁示擇期再審。
管碧玲表示,公視法修正草案第11條有關公視基金會的組織條文,如董監事人數和董監事候選人審查委員會等條文,她都「讓步」,希望換取第13條公視董事會職權條文中有關管制的部分。
管碧玲認為,台灣社會有足夠能力打造公視這個公共獨立的平台,因此不希望公視法中留下任何「管制」的痕跡,例如刪除公視董事會職權中「修正公視基金會章程」等條文,但新聞局長楊永明表示不能接受。
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表示,每名立委對法案都有意見,她主張逐條討論,讓立委各自表達意見,否則又得回到質詢階段。國民黨籍立委郭素春也說,連續兩輪審查都遇到關卡,建議還是逐條討論。
但朝野立委討論第11條與第13條時,仍然無法達成共識。對公視第5屆董事會名單,洪秀柱建議,之前名單通通不算,由各政黨全部重新提名。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則不以為然,認為運動比賽沒有跑一半就更換遊戲規則的,沒人這樣做。
至於公視董事會職權中投資、修正公視章程等文字,管碧玲等委員建議刪除,但楊永明表示不能接受公視董事連修正章程的職權都沒有。
眼看討論近3小時,2條條文都沒有進展,管碧玲表示,既然朝野隔閡那麼深,1條都審不出,會無法開下去,裁示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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