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察詐騙 判賠7百萬元
【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連冠寧、唐筱恬台北9日電)高雄市謝姓男子與胡姓男子等人組成詐騙集團,假冒警察、書記官,向林姓女被害人詐騙新台幣900多萬元得逞。林女提告求償,法院判決謝、胡2人連帶賠償林女718萬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高雄市謝姓男子、胡姓男子與大陸地區綽號「西瓜」等人組成詐騙集團。自2007年起假冒警察、書記官身分等,向林姓女被害人稱銀行帳戶遭盜用,要被害人匯錢至指定帳戶。
判決書指出,林女不疑有他,陸續將900多萬元分批匯入詐騙集團帳戶,直到林女持匯款單據要求退款時,始知受騙上當,立刻報警凍結集團帳戶,追討回200多萬元。
林女告上法院,要求詐騙集團償還遭詐騙的剩餘款項700多萬元。法院審理認為在刑事上,謝男等人組成的詐騙集團已依詐欺罪遭判刑,罪證確鑿,判決謝、胡2人連帶賠償林女71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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