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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批高官免繳健保費 台擬修法

【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6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淑英今天質疑,近4萬名年資超過30年的高官,健保費與公保費全數由納稅人買單,對比約73萬繳不起健保費的弱勢民眾非常不公平,她準備提案修法。

不過,考試院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表示,以前是因為公保、私立學校教職人員養老給付最高上限是36個月,等於30年的年資,年資再高,也只有給付36個月,所以才定納保30年後,不必再自繳保費。

呂明泰說,有許多民眾反映不合理,所以在民國88年已經修改相關條款,規定從88年後納入公保、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的人,不管年資是否已超過30年,還是要繳保費;至於之前的要保人,則基於法律的「信賴保護原則」,仍按原來的規定。

黃淑英與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包括行政院長吳敦義、財政部長李述德、外交部長楊進添、法務部長曾勇夫、行政院主計長石素梅等部會首長在內,共有3萬8661人年資超過30年,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這些高官的健保費與公保費全數由政府買單,1毛錢也不用出。

黃淑英表示,這些高官不用繳健保費,但弱勢民眾1塊錢都跑不掉;目前已有約73萬勞工與弱勢家庭繳不起健保費而被鎖卡,其中有47.6萬人必須透過「紓困貸款」或「菸捐補助」才能解卡,另外25.4萬人持續欠費並鎖卡中,不理解為什麼政府要全額負擔高官健保費?到底是高官還是弱勢民眾需要被補助?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說,公務人員與勞工在健保費負擔非常不公平;以條件同為年資30年以下、月薪新台幣6萬5000元、健保費率為5.17%來計算,由於公務人員投保金額是薪資的93.52%,勞工是100%,造成公務人員每月健保費自付額為943元,勞工是1008元,月差額65元。

滕西華指出,若將上述條件僅改變年資超過30年來看,公務人員自付保費為0元,勞工仍為1008元,月差額達到1008元,這樣公平嗎?

根據黃淑英與督保盟統計,99年時,年資超過30年的公務人員共有3萬5955人,年補助金額約4.15億元,平均每人每年被補助1萬2000元;至今年2月底,人數增加至3萬8661人,2個月補助金額約7525萬元。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11條規定,本法修正施行前,原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已繳付保險費滿30年或繳付保險費未滿30年,繼續繳付本保險保險費屆滿30年之被保險人,在本保險有效期間,其保險費及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全部由各級政府或各私立要保學校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