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公佈客運公司乘客出入境文件要求(二)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機構(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簡稱CBP)最近公佈了客運公司信息指導(Carrier Information Guide)介紹對乘坐國際航班和經由陸路和海路進入和離開美國的乘客出入境的文件要求。此信息指導還列出了各種要求文件的樣本,簽證種類,違章罰款事項等問題。根據出入境方式不同(乘坐飛機出入境,乘坐輪船經由陸路出入境)及出入境人員身份的不同(公民、綠卡或訪問者),所需要的文件也不同。在上週的文章裡我向大家介紹了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和外國訪問者乘坐飛機進入美國的文件要求,下面我向大家繼續介紹以上不同人員乘坐輪船或經由陸路進入美國的文件要求,簽證豁免國家的公民(visa waiver program travelers)來美國進行短期商務訪問或觀光的文件要求和一些簽證豁免有關信息,簽證自動重新 確認(automatic revaluation),和6個月護照有效期的要求。
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經由陸路或海路進入美國所需的文件和乘飛機進入美國所需的文件基本相同,具體文件清單請見本所上週文章。外國訪問者經由陸路或海路進入美國所需的文件和乘飛機進入美國相同,即護照和簽證。除了E、K和V簽證類別必須持簽證進入美國外,加拿大公民經由陸路或海路進入美國不需簽證而只要持有下列文件之一即可:護照,加拿大公民證(Canadian Citizenship Certificate),NEXUS、FAST或SENTRI卡),印地安人及北方事物卡(Indian and Northern Affairs Card),由省政府頒發的經改良的駕駛執照(State or Provincial Issued Improved Drivers License)。
一些簽證豁免國家的公民經由陸路或海路進入美國進行不超過90天的短期商務訪問或觀光旅遊如果滿足下列條件不需簽證即可進入美國:
- 為美國政府認可的簽證豁免國家的公民。
- 旅行者帶有簽證豁免國頒發的機器可讀(machine readable)護照。
- 護照為2006年10月25日之後頒發並帶有數碼照片。
- 旅行者不是美國永久居民。
- 旅行者到美國商務旅行,觀光旅遊或行程中轉不超過90天。
- 乘坐簽證豁免國的飛機或輪船進入美國。
- 此行程經認可的電子旅行批准系統(Electr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簡稱ESTA)的批准。電子旅行批准系統是一個收集乘飛機或輪船赴美的簽證豁免國家公民信息的網絡系統。所有36個簽證豁免國家的公民都必須在電子旅行批准系統註冊。
- 有回程或繼續旅行的票。
- 旅行不能在與美國連接的領土或島嶼終止除非旅行者為那裏的居民。
- 旅行者必須填寫一份I-94W表格如果由陸地入關口進入美國或由於系統故障簽證豁免的手續沒有自動完成。
符合下列條件的旅行者及其配偶和子女在簽證過期的情況下仍可以獲得簽證自動確認(automatic revalidation)登上赴美的航班或輪船:
- 來自加拿大或墨西哥。
- 離開美國不超過30天。
- 持有經批准的沒有過期或已經延期的I-94卡。
- 持有效護照。
- 在美國境外時沒有申請新的簽證。
- 一直在維持並準備繼續維持其訪問者身份。
F學生和J訪問學者要取得簽證自動確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 來自加拿大、墨西哥或美國附近的島嶼(牙買加、百慕大等,古巴除外)。
- 離開美國不超過30天。
- 持有有效證書(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F-1的I-120表格或J-1的DS-2019表格。
- 持有經批准的沒有過期或已經延期的I-94卡。
- 持有效護照。
- 在美國境外時沒有申請新的簽證。
- 一直在維持並準備準備繼續維持其訪問者身份。
請注意,簽證自動確認不適用古巴、伊朗、伊拉克、北韓、蘇丹和敘利亞公民。
有些國家的公民在進入美國時需要持有有效期至少為6個月的護照,中國大陸在此國家之列。另外有些國家和地區則沒有此6個月有效的要求,例如香港、台灣、南韓、印度、日本、俄國,越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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