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2009年捲入共諜案的台灣前總統府專門委員王仁炳,擅自影印留存國家機密文件,且帶回家中,其中包含馬英九就職典禮籌備資料,還被前國會助理陳品仁傳真到中國大陸;台灣監察院調查後5月31日以11票對2票,通過彈劾王炳仁。
台灣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洪昭男、楊美鈴提案、彈劾王仁炳,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王仁炳目前因這個案件停職,去年已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3年、褫奪公權2年。
監院調查後發現,總統府前專門委員王仁炳在2004年到2008年間,未經核准擅自影印留存國家機密文件,甚至將部分文件帶回家中,王仁炳的住所和辦公室,共有261件沒有移交、歸檔的公文,其中6件屬於機密等級,包含總統與美國官員談話紀要、總統就職典禮維安資料等。
監委洪昭南31日說,王仁炳辯稱,是基於整理需要所以沒有依法歸檔,但仍使國家機密處於無法管控的危險中,違反了「國家機密保護法」、「檔案法」等規定,因此通過彈劾王仁炳。
王仁炳曾將元旦升旗典禮簡表、政權交接小組第一次會議記錄等資料,陸續交給前立委助理陳品仁,陳品仁再將資料傳真到中國國大陸,爆發轟動一時的總統府共諜案,但最後法院認為王仁炳交付的資料不是機密,因此這個部分被判無罪,所以也不在這次彈劾懲戒範圍內。
調查監委楊美鈴表示,王仁炳的行為讓國家機密資料暴露於無法管控的環境之下,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更有害國家安全。
彈劾審查會議主席葛永光表示,監察院通過彈劾案,希望全國公務員警惕,對國家重要機密文件檔案,須遵守法令規定,不能隨便複製、帶回家。
他說,有些機密文件是否被傳到中國大陸,外界不得而知,而現在兩岸關係雖和緩改善,但公務員如果沒憂患意識,隨便傳公文到中國大陸,會影響國家安全,即使是總統就職典禮儀式資料,在台灣看來不是機密,對別人可能就是機密,公務員應要有一定的認識。
2009年台灣總統府驚傳有共諜
王仁炳2004年3月1日至2008年5月19日擔任扁執政的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卓榮泰、林佳龍辦公室編審、專員及專門委員,政黨輪替後調任總統府參事室。
據了解,捲入共諜案的王仁炳,以前行事就具爭議性,在北市教育局時曾因景文案被起訴,後獲判無罪;任職總統府期間也因涉嫌長期利用職權介紹某一特定廠商包攬學校工程,遭監察院糾正後一度請辭再回到府內。
至於和王接頭的陳品仁,曾先後任前親民黨立委林春德及國民黨立委廖國棟的助理,由於王仁炳曾兼任總統府國會聯絡員,兩人就是在這段時間認識。
據自由時報2009年報導,陳品仁在中國開生技公司,並疑在當地包二奶,平常每一、兩個月即會去中國一趟,若有要事,甚至曾一個月去兩次,往返兩岸相當頻繁。調查局監控發現,陳以經商為掩護,實則是與中國情治人員「譚剛」(譯音)接頭,受指示負責在台建立情報網。
王仁炳因為擔任總統府國會聯絡人才與陳熟識,陳發現,王在總統府任職,交遊廣闊,因此吸收他成為共諜網成員。王自2007年起開始在府內刺蒐情報,得手後都是與陳相約在北市某KTV包廂內交付情資,陳再委由另一陳姓友人傳真到位於中國北京的情報機構。
據悉,國安局查覺王可能是共諜後,立即轉知調查局國安維護處偵防工作組追查,調查局幹員上線監控此傳真機,果然攔獲多筆傳真總統府公文至中國的電訊,才驚覺事態嚴重。另外,檢調經追查陳品仁的人頭帳戶,也發現每次傳真後,人頭帳戶內即出現不明資金匯入,疑是賣情報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