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1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前總統府專門委員王仁炳擅自影印留存收集國家機密文書攜回家中,且總統就職籌備等資料,還被前國會助理陳品仁傳真到中國大陸,今天以11票對2票彈劾王仁炳。
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洪昭男、楊美鈴提案、彈劾王仁炳,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王仁炳目前因這個案件停職,去年已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3年、褫奪公權2年。
洪昭男表示,王仁炳民國93年到97年間任職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卓榮泰與林佳龍辦公室,利用職務上的機會,未經核准擅自影印留存收集國家機密文件,還把部分文書帶回家中,讓國家機密處於無法管控、有洩漏他人的危險中。
他說,檢調在王仁炳住所、辦公室發現261件未歸檔及未移交公文,其中6件屬機密等級影本,包括總統與美國某官員談話紀要、總統就職典禮維安資料等,王仁炳已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檔案法、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與總統府相關內規等規定,監察院依法彈劾。
洪昭男表示,檢調調查時發現,王仁炳曾把元旦升旗典禮簡表、政權交接小組第1次會議紀錄、籌備委員會紀錄等資料,陸續交給前立法委員助理陳品仁,陳品仁再將資料傳真到中國大陸,但法院審理時認為,這些公文不是機密,這部分被判無罪。
他說,監察院約詢時,也曾問為何要帶公文回家?王仁炳坦承部分,部分聲稱不小心夾帶,有部分則說因公文太多、要整理;至於拿資料給國會助理,王仁炳聲稱,兼任國會聯絡人,立法院經常向總統府要資料,他才給助理資料,但監委對王仁炳的說法存疑。
彈劾審查會議主席葛永光表示,監察院通過彈劾案,希望全國公務員警惕,對國家重要機密文件檔案,須遵守法令規定,不能隨便複製、帶回家。
他說,有些機密文件是否被傳到中國大陸,外界不得而知,而現在兩岸關係雖和緩改善,但公務員如果沒憂患意識,隨便傳公文到中國大陸,會影響國家安全,即使是總統就職典禮儀式資料,在台灣看來不是機密,對別人可能就是機密,公務員應要有一定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