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我爺爺一輩,我上小學時他還健在。我講出這個故事,不為別的,只為如果能有人從中得到啟發,也算他積了一些功德了。他年輕時參加過國軍,所以身體應該是相當好的。但是從我記事時起,他的眼睛就瞎了。奇怪的是他的眼睛看起來和正常人的眼睛幾乎沒有什麼區別。有時偷偷問周圍的大人們,都不願意說,一副諱莫如深的樣子。等到稍微大一點時,才知道了他眼睛瞎的原因。
他年輕時和鄰村的一位女青年談戀愛,當時向女方借了一擔穀子。我們那裡鄰居親戚之間借東西一般都沒有開收據的習慣,全憑信守諾言。加上兩人關係又好,所以女的就借給了他,也沒有人在場作證。後來兩人鬧翻了。女方就叫他還所借的穀子。他也許是存心想氣女方,就否認借過穀子。因為沒有證人,兩人你說你的,我說我的,誰也不肯退讓,越吵越凶。最後也不知是誰出的主意,那就是到社王廟去賭誓。
在中共建政前,我們那裡每個村的村口都設有社王廟。說是廟,其實也只是用石頭砌成的約半米高的小「房子」,裡面放上一塊有點像人形的石頭,這就算社王了。據說社王的職責是守護村子不讓那些亂七八糟的惡鬼進村。賭誓也很簡單,就是到社王廟那裡點上香,跪下禱告,大意是如果自己冤枉了別人,甘願受什麼的懲罰。兩人就到社王廟那裡對著社王發誓。他大概也不相信發誓真起什麼作用,因為這種事情歷來是很少有人敢做的。他就發誓如果借了女方穀子而賴帳的話,願受失明的懲罰。發完了誓,女方也沒有別的辦法,只好自認倒霉。
這事過後大概也就幾個月時間,他的眼睛就真的漸漸看不見了。奇怪的是,也沒有任何眼病或其它徵兆,眼睛從外表上看完全沒有什麼異常。從那以後他的眼睛就再也沒有好轉過。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發誓是十分嚴肅的,發誓了就得兌現,不管發誓者當不當真,相信不相信。故事中的主人公明知道自己借了東西而賴帳,發誓時他自然是不相信也不當回事的,但是發誓的結果還是兌現了。
--摘編自正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