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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和企業社污染環境 桃園工務環保執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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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觀音鄉崙坪村大和企業社違規使用農地,從事膠帶加工製造,長期排放揮發性惡臭物質,縣政府環保、工務等相關單位30日上午在警力配合下,以重型機具執行拆除作業,在吳宗憲議員和羅添寶村長協調下,同意業者不再從事生產狀況下,給業者時間自行拆遷機具備。

拆除作業於上午10點30分展開,廠外聚集近20名的當地民眾,以高分貝的音量要求縣府執行公權力,10點40分怪手展開拆除作業,廠房門面遭破壞後,廠方負責人希望以安全考量,暫緩拆除,給他們時間安全遷移他們的機具設備和產品、原料;他們同意不再從事生產作業。


大和企業社污染環境 桃園工務環保執行拆除(攝影:徐乃義/大紀元)

大和企業社因製程廢氣收集及防制設備處理效率不佳,常排放揮發性惡臭物質,影響當地環境品質甚鉅,有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之虞。環保局自99年至100年5月4日止,被民眾陳情污染達72次,平均每週至少一次。

環保局長陳世偉表示,大和企業社製程使用之溶劑、黏著劑或離型劑等原物料,多含有揮發性有機物(VOCs,係指沸點介於50-100 ℃與240~260 ℃的有機物質),在進行混拌、塗佈及烘乾作業時,會排放大量VOCs 至大氣中;VOCs主要成分,含:乙酸乙酯、甲苯、正庚烷、丁酮及丁醇等,具有滲透、脂溶、揮發等特性,可經由接觸、呼吸等方式,引發人體呼吸道、肺臟、肝臟、腎、神經系統、造血系統及消化系統等病變,長期暴露會導致肝臟受損、中樞神經抑制、神經損害甚至腦部的永久傷害。甲苯及丁醇之臭氧最大增量反應性(MIR)值為2.7,屬臭氧生成潛勢大之物種。該行業對人體健康及環境污染的影響非常大。

環保局呼籲,未登記立案的工廠應盡快申請辦理臨時登記證,據以申請取得環保相關文件及許可證,並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以免違規受罰,切勿抱持僥倖心態。倘未取得許可,又嚴重污染環境,縣政府依法查報拆除廠房,絕不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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