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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3日電)交通部今天表示,為使各港務局順利改制為港務公司,將百分之百保障現職員工權益,若員工辦理優惠退離,最高加發7個月薪給慰助金。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初審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條例草案」,根據交通部提出的書面報告表示,為使各港務局順利改制為港務公司,將百分之百保障現職員工權益。
交通部表示,員工辦理優惠退離部分,參考「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與「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規定,明定港務公司成立日起6個月內,自願退休、資遣或離職者,最高加發7個月薪給慰助金,包括適用勞動基準法及選擇依勞基規定標準給付的1個月預告工資。
交通部說,自成立日起,每延後1個月退休、資遣或離職者,減發1個月薪給的慰助金(不含1個月預告工資),遞減到期滿為止。
交通部表示,港務公司為政府獨資經營,未來港務公司除承續各港務局現有國際商港及其輔助港、國內商港等經營管理業務,也將多角化經營,跨國投資,透過投資碼頭掌握航線,有效提升港埠貨物裝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