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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王鴻國新北市3日電)新北市坪林區實施近10年的封溪護漁政策,保育效果不錯,加上當地居民的觀光需求,市府5月起開放坪林溪流可垂釣,但仍有部分河段仍為禁區,釣客應避免誤闖。
新店警察分局今天表示,在水源保護區內毒魚、炸魚、電魚或毒品、藥品捕魚,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現行犯可逕行裁罰新台幣3萬到30萬元罰款。
坪林區公所民國91年起,實施金瓜寮溪與北勢溪「封溪護漁」政策,96年全面性執行封溪政策。警方說,執行封溪護漁以來,不僅遏阻不肖份子毒魚、電魚案件,也成功維護轄區內河溪的治安。
市府農業局林務科表示,有鑑於護漁成果良好,加上當地居民對開放觀光與垂釣的需求,5月起,開放坪林溪流供民眾垂釣,愛好釣魚民眾可至坪林區遊客服務中心報備。
市府表示,登記報備時,遊客中心也會告知,北勢溪部分河段、金瓜寮溪等,仍是禁止垂釣的封溪河段,提醒釣客不要誤闖,以免觸法。
新店警分局表示,在封溪河段嚴禁垂釣、撈蝦、徒手捕捉、手拋網、網魚、射魚等,違反者,依漁業法可處以3萬到15萬元罰款。警方提醒,為保護水源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坪林為翡翠水庫上游水源區,封溪以前,因人為開發與觀光盛行,水域遭嚴重污染,生態受到破壞,部分魚種遭濫捕,甚至以毒魚、電魚等行為破壞自然生態。農業局說,這次部分河段解禁,開放時間為5月起,至10月31日止,開放時間截止後,仍維持封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