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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眾檢舉非法雇用外勞 獎5萬

【大紀元5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3日電)勞委會今天表示,為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雇主、仲介業或非法外國人,新訂出檢舉獎金要點,鼓勵民眾協同檢舉,最高舉報獎金可獲新台幣5萬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傅慧芝今天表示,為獎勵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外國人,勞委會新訂定「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於1日起實施生效。

此實施要點訂出4類獎勵辦法。為減少外勞行蹤不明人數,若經民眾檢舉非法聘僱(或容留)行蹤不明的外勞,查獲1人核發1萬元,2至4人核發2萬元,5人以上核發5萬元。

經檢舉並查獲非法仲(媒)介行蹤不明外勞者,查獲1人核發2萬元,2人以上核發5萬元。若同時符合條件者,以高額獎勵金發放。

另外,為加強保障外勞權益,強化雇主善盡外勞生活照顧的責任,傅慧芝表示,民眾也可檢舉違反「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情節重大的雇主,經查獲並被縣市政府裁罰,依外勞人數分別核發1萬元(10人以下)、2萬元(10人以上100人以下)及5萬元(100人以上)。

傅慧芝說,若有雇主對所聘僱外勞傷害、妨害性自主、剝奪行動自由等影響外勞人身自由安全情節重大者,民眾也可檢舉,經查獲屬實將核發2萬元。

至於民眾該如何檢舉?傅慧芝表示,若發現疑似非法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外勞,請提供檢舉對象、時間、人數、地點及物證等,向各地移民署專勤隊、警察機關、海岸巡防機關或勞工主管機關提出檢舉,經受理機關查證屬實,逐案送交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就會核發舉報獎勵金。

若對獎勵辦法有疑問,可至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網站了解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