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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二號 台政府保障 新唐人促給予4MHz頻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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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北報導)針對新唐人衛星受阻案,新唐人亞太台5月30日將發表聲明,籲請中華民國政府促中華電信以中新二號(ST-2)衛星,提供新唐人亞太電視台不間斷的衛星服務,如此才能真正保障新唐人傳送自由訊息,落實台灣捍衛基本人權之國策。

台灣行政院於5月24日就新唐人衛星續約受阻案召開跨部門會議,由院長吳敦義親自主持,出席代表包括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中華電信總經理、協理及新唐人總部副總裁、新唐人亞太台總經理等人。

吳敦義在會議中肯定新唐人是言論自由之標竿,中華民國政府願意提供新唐人言論及新聞自由保障,並當場裁示:中華電信應繼續提供新唐人不間斷之衛星服務,以提供新唐人「中新二號」衛星(ST-2)服務為第一優先,如ST-2衛星頻寬不足,則由中華電信出面另租一與原「中新一號」(ST-1)涵蓋範圍相同之衛星,再轉租給新唐人。

新唐人亞太台在聲明中引用中央社報導,提到中華電信與新加坡電信(SingTel)共同投資中新二號衛星(ST-2),為台灣第二顆以通訊為主,並擁有主控權的商業衛星。因多年來中共威逼利誘私人公司,例如歐洲衛星公司停止播放新唐人亞洲衛星訊號的前車之鑑,新唐人亞太台認為,只有中華民國政府作後盾的中新二號(ST-2)衛星服務才能真正保障新唐人傳送自由訊息。

新唐人亞太台表示,行政院跨部門會議後,與中華電信協商續約事宜時強烈請託中華電信提供ST-2衛星不間斷服務,中華電信仍以ST2頻寬不足,不願給予承諾,僅說明「再試試」。此與中華電信對外公開說明ST-2是為保留既有ST-1客戶並提供既有客戶不間斷服務之說法顯有差距。

僅需4MHz頻寬卻遭中華電信以ST-2頻寬不足為由不願意續約,新唐人亞太台向NCC提出中華電信差別待遇的申訴,對此,NCC主委蘇蘅在行政院會中表示,目前只對中華電信做了「行政檢查」,尚未進行「調查」,至於何時做出調查結論,NCC在該跨部門會議沒有說明。

新唐人亞太台公開聲明指出,新唐人遭中華電信不續約案,海內外關注不斷,國內超過30位立委以書面聲明,呼籲政府應促請中華電信與新唐人續約;美國多位國會議員、歐洲議員分別致函馬政府關注不續約的理由。

聲明中提到,「自由之家」(Freedom)新聞自由指數資深研究員及主編卡琳•克雷卡爾表示,新唐人亞太台蓋臺事件與中華電信續約受阻一事看出,中共對新聞自由的操控延伸到海外。此事件令人擔憂,會寫入新聞自由報告。」

聲明中還提到,「記者無疆界」(RSF)組織則致函行政院院長長吳敦義,並發佈新聞稿指出,中華電信所提出的不予續約的理由,與所謂新衛星的容量限制的說法互相矛盾,這正說明另有真正的理由。這次的爭端與新唐人亞太台母台—新唐人電視及法國歐洲衛星公司間的爭端極其類似,這讓他們深感憂心。

該公開聲明最後表示,為捍衛新聞自由,敬請國民黨政府促中華電信以有政府背景的中新二號(ST-2)衛星提供新唐人亞太電視台不間斷的衛星服務,落實台灣捍衛基本人權之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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