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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情報工作法初審 增列汙點人員從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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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修正通過「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立委林郁方表示,委員會通過「汙點人員配合從寬條款」以及「養小魚抓大魚條款」,以強化情治單位追查間諜的能力和權限。另外,修法條文也通過,「情報監聽」應該另立專法,以解決現行「情報監聽」與「犯罪監聽」沒有區隔所產生的問題。(李人岳報導)

前陸軍通資處長羅賢哲少將涉嫌擔任共諜出賣敏感的國軍情報,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同時也凸顯現行法令授權不足,導致情報單位不敢大膽運用反間來從事情報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26日修正通過「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立委之一的林郁方表示,委員會通過增列第22條之1的「汙點人員配合從寬條款」,鼓勵曾經為外國或敵對勢力從事間諜行為的情報人員主動自首。不過林郁方指出,獲得減免刑罰的汙點人員,犯罪所得的財物都應追繳和沒收,甚至用原有的財產來抵償。另外為了避免成為叛徒的保命符,條文也規定必須在情報或司法機關開始偵辦前就自首,同時必須符合「查獲其他間諜或防止國家安全受到重大危害」的要件。

另一方面,為了因應運用反間的特殊性,委員會也通過「養小魚抓大魚」條款,由國安局報告國安會祕書長,經檢察總長或最高軍事檢察長同意後,決定案件移送偵辦時機、移送之對象及移送之內容。此外,初審通過條文也要求「情報監聽」應該另立專法,以解決現行「情報監聽」與「犯罪監聽」沒有區隔所產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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