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股東會發言門檻採分級制
【大紀元5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6日電)立院日前初審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未來持股1%以下小股東,不得在股東會提臨時動議。立委羅明才表示,對一定資本額以上上市櫃公司,股東會發言門檻應降低,以免損及小股東權益。
為了防堵「職業股東」在股東會用臨時動議鬧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9日初審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未來持有公司股份1%以下的小股東,不得在股東會提出臨時動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到台灣證券交易所視察,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羅明才表示,部分上市櫃公司股本動輒百億元,一般人要持有1%難度很高,他認為,對於一定資本額以上的上市櫃公司,股東會發言門檻應降低,才不會損及小股東權益。
羅明才建議,針對資本額新台幣30億元或5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可降低提出臨時動議的門檻,除了可以保障小股東權益外,也能防止職業股東鬧場。
證交所董事長薛琦則認為,小股東若有重要議案,可在正常議事程序中提出,最壞的結果也只是交由表決准駁,不需在臨時動議中「突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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