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台外交部:平等參與國際漁業組織

人氣: 1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5日電)台灣可望成為南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SPRFMO)會員,但立委質疑有損主權;外交部次長沈斯淳今天表示,雖用「捕魚實體」參加,但與其他國家都是平等參與、對等來往。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初審通過南太平洋公海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公約」(簡稱南太公約),只要來得及在公約生效日當天遞交公約同意文書,台灣最快在公約生效日後30天,就可以用「中華台北」名稱、「捕魚實體(Fishing Entity)」身分及會員(Member)地位,參與公約所建立的SPRFMO。

不過,對於公約並未給予台灣與他國完全相等的權利,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蔡煌瑯質疑,其他會員可以選舉主席、副主席,為何只有台灣不能?這是不是又是世界衛生大會的翻版?這是不平等的公約。

沈斯淳指出,大家都知道台灣的處境,但在選舉過程中,台灣還是可以表示意見;台灣的確是用「捕魚實體」身分參加,但就過去參加各次協商會議來說,與其他國家都是平等參與議事,並對等來往。

沈斯淳說,簽署公約是在國際漁業規範漸趨嚴格的情況下,要為漁民試著打開一條生路。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興華表示,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所以不是用締約國方式參加,但台灣所享有權利,與其他具「締約方」身分的委員會會員大致相同。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郁方關切未來開會時,台灣如何參加?與會最高層級為何?農委會漁業署長沙志一說,只要他們發通知,政府就派人前往;因為台灣是會員,不需要邀請函,可直接參加,而率團前往的官方代表名稱就是「團長」,每個國家都一樣。

林郁方詢問,在身分與名稱、頭銜方面,會不會被貶抑或羞辱?沙志一表示,不會。

由於公約未來若做修正,且對台灣不利時,台灣並無表決權,民進黨籍立委彭紹瑾質疑,屆時政府只能退出嗎?沈斯淳說,台灣可以退出,但對公約修正,台灣還是有提案權,這也是一種權利。

沈斯淳表示,現在國際漁業規範愈來愈嚴格,台灣遠洋漁業漁民應該被照顧;胡興華說,台灣如果不參加公約,就不能捕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