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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釋憲後首例 科大退學生訴願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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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綜合報導】因申請成立非主流社團不被允許,最後演變成嚴重違反校規遭桃園萬能科技大學退學的學生邱智彥,因不服校方處分,依大法官684號解釋向教育部提起行政訴願,歷經2個多月終於訴願成功,這是第一個提請訴願、並且勝訴的案例,邱智彥今(20)日表示,希望教育部能夠盡快清查各校不合理的規定,讓校園更加民主化。

邱智彥原就讀萬能科大商業設計系二年級,去年4月想成立一個以關懷弱勢及非主流文化的社團「邊緣之聲」,然而校方以名稱不好、跨系成員不足等原因不斷退件,到了去年10月,雖然收件但一直擱置,他因而在校內靜坐抗議,卻遭到校方以嚴重違反校規,將他勒令退學。

邱智彥不服被退學,因此向教育部提出訴願,在歷時3個多月,教育部作出訴願決定,撤銷校方原退學處分及申訴評議決定,要求另作適法處理,判決邱智彥勝訴,而這也是自今年1月份大法官解釋「明文保障學生權益受侵害時,可行政訴訟控告學校」的第一個成功的案例。

然而對於這樣的判決,校方仍持保留態度。萬能科技大學表示,會再招開獎懲委員會及學生利益委員會,強調除了尊重學生的權益之外,也希望學生能尊重學校的辦學理念

邱智彥20日在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團體協助下召開記者會,對他是否能重回學校及復學後校方做法感到疑慮。他指出,自5月初通知訴願成功以來,至今校方或教育部沒有人與他連繫復學事宜,何時能回校他也不清楚,他已犧牲了1個學期,不知還要等多久。

此外,教育部的訴願裁決只針對學校行政瑕疵,卻漠視校方濫權,將來他若回學校後,校方再將他退學又該如何?不管如何他強調這是學生勝訴的里程碑,他希望因他的例子,讓同學了解在面臨問題時,必須要先尋求校內的申訴管道,如果申訴無法獲得平反,再向教育部提起訴願尋求救濟,而千萬不要做出傷害自己和別人的事。

同時,他也呼籲所有學校,對於許多影響學生權益的規定,必須要修改或廢除,才能夠減少對立衝突的發生。

對此一事件教育團體也都出來聲援,強調現在的校園高喊要尊重校園自治,校方卻恣意擴大對校規的裁量,甚至侵犯了學生憲法保障的自由。他們認為教育部,除了讓邱智彥的案例判勝訴,更應該藉此讓校方明白,學生意見應獲得更多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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