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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
【大紀元5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9日電)內政部移民署今天表示,因應政府鬆綁兩岸政策及人道考量,自5月24日起,陸配坐月子期間,父母每次來台停留期間延長為3個月,得申請延期1次,一年可在台停留合計6個月。
移民署表示,依現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包括單純探親與做月子都是一樣,也就是「每次來台停留期間2個月,不得延期,一年得申請3次」。
內政部已修法放寬大陸配偶父母親來台探親,共享天倫之樂。新法規定陸配坐月子(懷孕7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2個月內),父母來台「每次停留期間3個月,得申請延期1次,延期期間為3個月,一年在台停留期間合計6個月」。
另外,單純探親部分,也放寬為「每次來台停留期間3個月,不得延期,一年得申請2次」。新法自5月24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