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NCC籲業者 建數位訊息廣播
【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8日電)為使地震等重大災害發生時能及時通報民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研擬預警規劃案,要求3G行動業者全面建置數位訊息廣播,以及電視業者建置與中央氣象局連線字幕機。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發生災害時,如何讓民眾在最短時間內接到訊息,採取因應措施,政府相關部門十分關切。現行廣播電視相關實施要點規定,廣播電視必須播出跑馬燈告知民眾。為強制執行預警通報制度,NCC研擬的「防救災預警訊息自動化通報技術規劃」草案,提出了2項建議方案。
就短期而言,NCC希望3G行動通信業者有效使用「小區域簡訊發送系統」(LBS)服務功能,傳遞相關訊息。NCC表示,中華電信手機已有此項功能,災害一發生,立刻傳送簡訊給手機用戶;期盼未來所有電信業者都能和中華電信一樣,建置這項加值功能。
另外,NCC要求無線電視業者與中央氣象局能建置連線的字幕機,中央氣象局一旦發布災害訊息,立即提供電視台相關訊息,預警民眾。
就中長期而言,NCC希望所有3G行動業者全面建置「數位訊息廣播(CBS)」,以及有線電視比照無線電視台,建置與氣象局連線的字幕機。
NCC指出,許多3G和智慧型手機都沒有CBS功能,但業者表示,如果政府政策決定,半年內生產線可以製作完成。
陳正倉表示,手機規格主管機關是經濟部,因此,預警訊息自動化通報技術規劃案必須提報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由內政部、交通部、NCC等各相關部會共同討論,再提報災防會報,由會報主席、行政院長做出裁示。
另外,陳正倉指出,NCC去年針對桃園縣復興鄉建置緊急災害防救災規劃案,一旦發生災害,鄉公所和相關人員坐鎮鄉公所,以無線通訊設備和里辦公室聯絡,告知災害情況。
由於成效不錯,災防會已裁示由消防署編列預算,比照復興鄉在民國100年建置11個鄉鎮緊急災害規劃案,經費由消防署編列。陳正倉說,NCC將協助政府相關單位,提供必要的防救災技術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