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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失衡 台婦團籲提昇友善生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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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婦女團體17日表示,她們反對性別篩檢後選擇拿掉女嬰的行為,但女嬰遭墮胎的根本原因是社會文化對女性的歧視與壓迫,國民健康局應思考如何提昇友善生育環境,而非限縮優生保健法更壓迫弱勢女性,甚至動輒恐嚇孕婦坐牢。

行政院衛生署國健局日前表示,正常情況下嬰兒出生比應該是1.06,但2010年出生的男女嬰比是1.09,推估有3,000多個女嬰被墮胎。國健局也表示,性別篩選是禁止的醫療行為,墮胎醫師和孕婦可能面臨刑責,未來研擬修改優生保健法,明訂性別不可為墮胎理由。

立委黃淑英、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及台北市女權會秘書長高珮瑾在立法院舉行「女人拒絕被當成性別失衡的代罪羔羊」記者會,婦女團體表示,造成嬰兒性別篩檢進而墮胎現象的凶手,不是醫生、更不是孕婦,而是整個社會背後的父權思想。

蔡宛芬表示,傳統「重男輕女」給女性沉重壓力,女性有時迫於無奈接受人工流產,根據現行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婦女若要墮胎,必須經過「配偶同意」,如果國健局以刑法處罰墮胎婦女,為何同意墮胎的配偶卻不用被處罰?

高珮瑾也質疑,國健局長邱淑媞提出修改優生保健法,明訂性別不可成為墮胎理由,是把家長和配偶的同意、夫妻雙方兩個家族對性別的偏好,都怪罪在孕婦一個人身上?若動輒把疑似進行性別篩檢的孕婦送檢調單位調查,會有多少女人要面對錄口供這種對自主尊嚴最極端的壓迫方式,去陳述自己身體和生命的創傷經驗?

黃淑英指出,衛生署說要嚴辦,要祭出嚴重的處罰,但卻都沒看到改進。她認為不能只怪婦女,政府到底有沒有了解核心問題的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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