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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年金化 台銓敘部提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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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6日電)公保年金化銓敘部版本今天公布,銓敘部長張哲琛表示,按精算結果,擬規劃公保年金最高為每1保險年資給予0.65%,最高給付22.75%,即採計35年,與世界各國制度相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下午舉行「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包括銓敘部、行政院、教育部和交通部,以及中華郵政工會、中華電信工會、中華民國鐵路工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等,都派代表與會。

張哲琛表示,因應國民年金及勞保年金陸續開辦、建構社會安全網絡政策、公保年金化訴求,公保法有修法必要,擬由現行31條修正至51條,所涉修正條文有33條。

他表示,公保法修法重點包括增訂公保養老年金及遺屬年金等,並合理放寬公保保留年資的養老給付條件。對於公保年金規劃,張哲琛說,銓敘部擬將現行一次給付(36個月)轉成年金,並區分甲、乙類保險人,適用不同給付標準。

他指出,按精算結果,全體被保險人共同適用的年金給付率,最高為每1保險年資給予0.65%,與世界各國制度相近,最高給付22.75%(採計35年);乙類被保險人則得另加計0.65%,合計年金給付率為1.3%。

張哲琛並說,有建議年金給付率高於0.65%或採計年資高於35年,不過銓敘部認為,此將增加公保財務負擔,勢需反應在調高保險費率,進而加重政府、雇主和被保險人財務負擔。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施朝賢表示,國營事業員工與一般行政機關公務員完全不同,沒有退休俸及18 %優存,政府應給年金給付一條出路,建議能將公保轉投勞保,比照國民年金、勞保年金能夠合併年資。

與會的台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黃世鑫則主張,公保制度是否必要,值得考慮。至於不同的年金制度是否應趨於一致,他也認為不可,因找不到合理計費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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