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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衛局全面查核異常出生性別比醫療院所

【大紀元2011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 根據衛生署出生通報資料顯示,桃園縣有4家醫療院所出生性別比異常(≥1.06),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已於4月份就醫療、人工生殖等相關規定進行稽查,並未查獲醫療院所違反執行非性聯遺傳疾病之產前性別篩選處置、或因胎兒性別差異為由進行人工流產及宣傳性別篩選服務等情事。惟衛生局將持續每月監控醫療院所及接生者之出生性別比,並不定期稽查及隨時監控有無違反相關醫療廣告等,如查獲相關違規事證,將依相關規定論處。

基於尊重生命倫理,保障胎兒生存權益,行政院衛生署再度重申醫療機構、醫事人員不得為非性聯遺傳疾病之胎兒從事產前性別鑑定,亦不得應病人之要求進行產前性別篩檢之處置,更不得因性別差異為由施行人工流產手術及宣傳性別篩選服務等。違者將違反醫師法第28條之4第一款之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醫療機構如有不當宣傳,得依醫療法第85條及第103條之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劉局長宜廉呼籲,醫療院所於提供生育保健服務時,應遵守優生保健、人工生殖及醫療等相關規定辦理,衛生局亦將不定期進行稽查以為維護醫學倫理及縣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