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5月14日訊】 溫哥華有關保護樹木的市附例在全國是最嚴苛的,日前,溫市議會討論再收緊相關法律,以防止更多的樹木被砍伐的虛假理由。
週二(5月10日)市議會討論的議題之一是,如何防止業主以危險為由,獲得砍伐樹木許可。根據現行規定,業主可以在伐樹14天之後補辦許可,現實中有些業主利用這一規定,隨意砍伐樹木,然後聲稱樹木有倒落的危險。
市府工作人員說,14天的期限讓非法伐樹的人鑽了空子,伐樹後樹樁被清除,任何證明樹木具有危害的證據都已不在。他們希望市府對這種情況予以關注。
根據附例修改建議,業主必須在移除危險樹木後24小時內獲得許可證。工作人員在報告中說,這樣將減少以虛假理由伐樹的機會,也意味著針對非法伐樹的執法行動,可以在事發後24小時內開始。
市議員Andrea Reimer 表示贊成此修訂,她說,在溫哥華樹木是非常感情化的問題,人們將樹木視為公共設施,甚至是在私人領地內的樹木。
溫哥華一向有保留私人領地樹木的市附例,但直到最近才發現執法效果不佳。2009年12月,溫哥華市長羅品信引入更嚴厲的新附例,2010年2月,溫市最環保城市行動小組設定目標,到2020年,溫市增加植樹15萬棵,而其中5.4萬棵屬於私人物業。
然而,近幾年發生多宗屋主未經批准,大片砍伐樹木事件。今年2月,Southwest Marine Drive的一名屋主砍伐了14棵健康的樹,第二天城市檢查人員下令停止砍伐,該屋主已經獲得批准砍伐4棵病樹,但之後他伐掉了整片的樹。
去年12月,Point Grey區的一屋主未獲許可伐掉了自己物業上的23棵樹,其後一名園藝師證實,這些樹不是已經死亡就是將死。不過,屋主願意支付罰款或種植新樹木。
如果屋主非法伐樹或致樹死亡,會面臨巨額罰款。罰款額最高的案例發生在2007年,當時一名房地產經紀人承認非法砍伐72棵樹木,被罰款205,000元。◇
溫市將修訂市附例 加強非法伐樹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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