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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疑台工研院簽密約 斷送專利

【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2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潘孟安今天表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2009年控告韓國三星侵犯近百項專利,兩造和解卻簽訂兩項斷送專利權的秘密協定,質疑其中有人謀不臧。

潘孟安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財訊雜誌報導,經濟部捐助的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2009年在美國法院控訴韓國三星公司侵犯26篇、上百項專利,雖獲得和解金新台幣10幾億元,但除了需支付美國律師事務所費用外,竟秘密簽2大斷送專利權的內容。

他指出,第一專利訴訟的「立約免訴(covenantnot to sue)」條款,即是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4大領域,工研院已擁有、申請中、未來6年內得到的專利,同意不拿來控訴三星。

潘孟安批評,這項「保證不告」的內容,占了工研院1萬4000多項專利的2/3,換算新台幣價值上百億元,花10幾億可卡住上百億;若未來6年也算進去的話,以專利保護期間20年的規定,等於未來26年內,台灣電子業優勢都拱手讓人,讓三星予取予求,如何在國際間競爭?

他說,第2是「後手繼受前手義務」條款,即是工研院若將前述專利賣給第3者,同樣受到免訴條款的約束。

潘孟安質疑,「保證不告」的4大領域,已是台灣電子業者和三星競爭的主戰場,若加上「牽制後手」條款,等於是台灣業者若向工研院取得那些專利,未來就算三星或三星下游廠商侵犯到那些專利,也不能對三星提出控訴,這個「帝王條款」豈不是讓政府鉅額補助工研院的專利成果都付諸流水? 潘孟安質疑,兩項秘密協定背後是否涉及人謀不臧?將提案要求經濟部及工研院專案報告,把密約內容送到立法院接受監督,並制止一切葬送專利權益的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