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管理的關鍵問題:資源被掏空
馬斯垂克條約要求歐盟全力以赴,好讓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的關係可以減低貧困,並促進永續發展。這是一項肯定值得稱讚的目標 !
非加太國家集團(非洲、加勒比海、太平洋)在這些特惠的關係中看到對於一項合法期待的回應, 也就是未來漁場可以在歐盟的協助下受到管理。歐洲方面的看法則迥然不同。
這一切都不能以下面的方式表現出來,包括歐洲漁民收入的損失、漁業部門的賦稅、合作成本與失業率增加。不管這些恐懼是否有根據,都會改變歐盟與開發中國家在漁業方面的合作模式。
一九八○年代末期,不下十四個協定是與第三國進行協商的,像是加拿大、幾內亞比索、芬蘭、塞席爾等。一九九六年,歐盟花了大約兩億兩千九百萬美金以進入非洲漁區,為的是法國、西班牙、義大利與葡萄牙漁船的利益。
在這段時期,歐盟與十四個非洲國家協商,使得它每年可以生產二十四萬噸的漁獲量,雇用三萬八千八百四十人,其中包含在八百艘漁船上面工作的一萬三千四百四十位漁民。財務補償被用來交換漁業協定,涵括了三分之二或更多的許可證費用。這其實是給歐洲船主的津貼。
蒙特哥灣公約明訂,當一國有未開發的生物剩餘時,專屬經濟區的漁撈權可以賣給歐盟。然而,隨著過漁現象加劇,漁撈協定的數目也一直增加。二○○○年時,一共有二十五個漁撈協定。
某些是關於單一物種的捕撈,例如鮪魚,或是關於某漁區沿海資源的准入權。有時,這些協定只關於單一物種及單一國家,例如摩洛哥海岸相當令人覬覦的章魚,而牠們只保留給西班牙船隻。
與已開發國家(冰島、挪威、格陵蘭)簽訂的協定與丹麥、德國、英國尤其相關,而與開發中國家簽訂的協定則尤其關係到西班牙與法國漁民。
歐洲政策、馬斯垂克條約與洛美公約之間,經常沒有任何連貫性。這兩份協定其實是主張在再生資源管理上,透過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及其管理與開發再生海洋資源的能力,與這些國家加強合作。
然而,與歐洲簽訂的協議,其唯一目標便是進入西非的資源,確保歐洲公司的工作機會,同時為出現赤字的歐洲確保海洋產品的糧食安全。
自一九九六年起,這些協定以四到五年的時間為基礎進行協商;交換條件則是歐洲承諾增加這些准入權的財務補償。這樣的協商仍然是純粹財務上的,並沒有任何行動用來發展合作關係,或是用來研擬資源保育的共同策略。
人們只是稍微多付一點錢,以獲得稍微多一點的長期安全。理論上,某些基金用來發展研究或訓練計畫,以及手工漁場的發展。不過事實上,這些基金只有極少數會抵達它們的最終目的地。
二○○二年六月,達卡舉辦了一場國際研討會,以檢討西非五十多年來海洋資源開發與管理的情況。這場研討會聚集了一百五十名以上的專家、學者、管理人、專業人士以及非政府組織,旨在評估過去的趨勢,並提議管理的方向。
一切都是為了建立一份令人擔憂的觀察報告,也就是這個地區的主要資源受到過度開發。這樣的情形讓大多數手工漁場漁民感到痛苦。這些漁民的組成相當多樣化,在不到二十年的時間當中,他們的人數增加了三倍之多,然而在研討會中卻沒有甚麼人替他們發聲。
巧合的是,就在研討會的參與者擬定這份觀察報告,並建議大量減少漁撈壓力時,塞內加爾政府更新一份與歐盟簽定的漁撈協定,為期四年。
「人們已經瞭解此地的狀況及其危險,卻出現這樣的管理公共決策,我們怎能不質疑這樣的落差呢106?」發展研究院的皮耶•夏逢斯(Pierre Chavance)忿忿不平地指出,他是研討會的主辦科學家之一。傷害已經造成,留待科學家來評估傷害的程度。
幾內亞比索是非洲最窮的國家之一,一九九五到二○○ 七年間,歐洲與幾內亞比索所簽訂的協議帶來的後果是,漁獲量明顯下降,漁撈權獲得微薄報償,以及漁撈努力量過度增加。
歐盟是幾內亞比索資源的主要使用者,幾內亞比索少不了這些財務上的協定,它們相當於國家預算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由於這個國家並沒有足夠的控制方法,歐洲與亞洲船隊輕而易舉地攫取國內資源。
兩位美國研究人員弗拉德•卡欽斯基(Vlad Kaczynski)與大衛•弗羅亞堤(David Fluharty)完成一份關於歐洲財政支持的細膩報告,報告顯示,歐洲投資在監督計畫上的金錢,節省了它原本將協議正式確立下來時所可能支出費用的百分之五十以上107。
並沒有捕獲量的限制監控―是歐洲決定要被派往開發水域的船隻數目―對於管理所必不可少的漁撈統計數字,或是漁撈活動資訊的收集,都沒有改善。這類似於一場精心策劃的洗劫。
與摩洛哥簽訂的協議也屬於同樣策略。二○○六年四月七號,在歷經七年多的激烈討論與政治壓力後,歐盟的二十五個國家獲得在摩洛哥外海的漁撈許可。這個湧升流地區富含魚類及章魚。
在四年當中,會有大約一百一十九艘歐洲拖網漁船在摩洛哥水域捕魚,其財務補償為每年三千六百萬歐元。西班牙獲得最大份額,在全部一百一十九份許可中,它獲得了百分之八十。西班牙船隊效能強、現代化,而且享有慷慨的補助,以及可觀的財力。
面對這些新來者,摩洛哥手工漁業部門仍然必須工作下去。手工漁業的兩千五百艘小船捕撈將近九十萬噸的魚,提供四十五萬份就業機會,養活了兩百五十萬以上的人。
根據摩洛哥前漁業部長塔米•賀亞里(Thami Khyari)的說法,自從一九八八年簽定第一份漁撈協定以來,摩洛哥喪失了六萬份以上的工作,而且它的漁業資源已經遭到破壞。
漁獲不會在摩洛哥上岸,監控行動極難安排,摩洛哥擁有必要潛力來確保自身漁業資源的開發,並吸收一部分嚴重的失業率,當我們知道這一切後,便可以測量出摩洛哥所受到的經濟與社會影響。
在茅利塔尼亞,由於與外國船隊競爭,以及豐度下降,捕撈章魚的漁民數目由一九九六年的五千人,降到二○○一年的一千八百人左右。
除非歐洲漁業政策發生重大改變,否則與開發中國家所簽訂的協定並無法達到海洋資源的長期經營。
歐盟的漁業部(DG XIV,從此被稱為DG Fish)負責這些協商,我們很遺憾關於減低貧窮或是資源維護的考量,並沒有被真的列入議程―即使有也微不足道。
這一類的漁撈協定,連同中國與利比亞之間的協定,都應該被廢除,它們讓人毫無顧忌地開發資源,而這些資源既未受到追蹤,也未受到管理。
不只歐盟執委會需要改變態度,夥伴國亦然。非洲國家應該發展出一種合作方式,以便與歐洲或外國進行協商。@(待續)
摘編自 《沒有魚的海洋:揭發超級掠食者的大屠殺真相》 山岳出版社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