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官員販賣超生嬰幼兒賺錢轟動全國
【大紀元2011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靜慧報導)湖南邵陽計生辦被曝光強抓超生的嬰幼兒送入福利院收取社會撫養費,或者被海外人士收養賺取暴利。事件立即引起了全國轟動。
湖南省邵陽市隆回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幾年來,因為超生父母繳不起社會撫養費,十多名嬰兒被高坪鎮計生辦(計畫生育辦公室簡稱,中共在各地執行一胎化政策的機構)強行抱走,送入邵陽市社會福利院,由福利院販賣至海外。福利院販賣一名嬰兒可獲得3000美元。截至2005年,被高坪鎮計生官員強行抱走的嬰幼兒至少有16名,造成家庭破碎,骨肉分離。
據財新《新世紀》報導,1982年「一胎化」計劃生育政策被確定為基本國策。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地方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人及分管責任人和單位,一年內不得評先評獎、晉職晉級、提拔重用、調動。在其壓力下,基層政府甚至不惜使用暴力。
湖南人楊理兵的女兒楊玲,是他的頭胎孩子(不是超生的),2005年楊理兵夫婦外出打工,孩子由爺爺奶奶撫養,結果計生幹部誤以為小女孩是被兩個老人收養的,以未交「社會撫養費」為由強行抱走。當楊理兵匆忙從深圳趕回家,孩子已經被送到邵陽社會福利院。「他們『沒收』了我的女兒?!」 楊理兵多年尋找,四處打聽,直到2009年才得知女兒的消息,楊玲已經被美國家庭收養。
高坪鎮高鳳村的曾又東與袁讚華結婚後,生下兩個女兒,由於交不起罰款,房子被計生辦人員拆了。第三次懷孕後,曾又東帶著妻子躲到外地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2001年2月,曾又東夫婦到重慶打工,帶了三個孩子在身邊,留下一個雙胞胎姐妹中的大女兒由孩子的舅舅袁國雄、周秀華夫婦代為撫養。2002年5月30日,高坪鎮計生辦陳孝宇、王易等十餘人闖進上黃村袁國雄的家,將一歲半的小孩帶走,袁國雄夫婦交不起罰款,雙胞胎姐姐被送到了邵陽市社會福利院。2003年當曾又東回到家鄉時,才得知女兒已經被計生辦帶走,下落不明。
2004年8月,高坪鎮西山洞村五組農民袁朝容打工時拾到一個女棄嬰,還是單身的袁朝容收留這名嬰兒,取名為袁慶齡。2004年12月,袁朝容將孩子帶回老家,找到村長交錢辦理領養手續。第二年,自己再次離家打工,孩子委託姨媽代養。2005年7月28日,高坪鎮計生李子健、陳孝宇等人闖入袁朝容姨媽家,強行將慶齡抱走。4個月後,當袁朝容回到老家時,小孩已被送到邵陽市社會福利院。
大石村農民袁名友夫婦生下了兩名男孩之後,1999年,他們又撿到1名棄嬰收養。袁名友回鄉辦理收養手續,也繳納2000元社會撫養費,並在高坪鎮派出所進行了人口登記,一切合法。然而2002年7月29日,高坪鎮計生辦幹部劉唐山等4人還是來到袁家,將嬰兒抱走。「他們把我女兒抓到了鎮計生辦。說至少要交3萬。」第二天袁名友湊足錢帶到計生辦時,女兒已經不見了。
在高坪鎮黃姓村,2002年上半年,與中國農村很多地方一樣,周英河和唐海梅辦過結婚酒席但未到民政部門登記。當年12月底,夫妻生了第一個女孩。三個半月後,周英河夫婦外出打工,孩子由母親劉素珍撫養。被高坪鎮計生辦的工作人員到他母親家中強行野蠻的「抱走」了。說要交1萬5千塊才能把孩子抱回來。劉素珍沒有能力籌款,孫女被計生辦送到了福利院。
據當地官員介紹,在高坪鎮剛開始收取社會撫養費時,每人約3000到4000元。而以強行抱走小孩相「要挾」時,價格就漲到1萬元甚至幾萬元。有知情者稱,每送一名嬰幼兒到福利院,計生幹部可得到1000元甚至更多的回扣。
邵陽市福利院院長蔣德偉說,每收養一位中國孩子,外國收養家庭通常需支付3000美元。衡陽市多家福利院瘋狂「買進」嬰幼兒的時間段,正是隆回縣各鄉村爆發「搶嬰潮」的時期。
2006年3月10日,高坪鎮部份嬰幼兒被計生辦抱走後下落不明的家長,決定集體到北京上訪。消息被當地政府獲悉,家長們的維權被阻。
當地村民聞此非常氣憤,三、四位村民對記者說,他們這是在違法。湖南省羅橋鎮村民:計生沒收孩子?這怎麼行啊!這是違法啊!
大紀元記者致電邵陽市紀律委員會,一名紀委領導聽說此事不予回答,立即掛斷電話,再撥不接。
記者又採訪了邵陽市公安局:
記者:「請問邵陽市隆回縣高坪鎮計生強行抱走超生孩子一事,你們知道嗎?」
員警:「不知道。」
記者:「這種行為屬於不屬於刑事犯罪?」
員警:「我不好回覆你。我們先調查調查,核實一下情況後,向領導匯報。」
大紀元記者暗訪邵陽福利院,詢問院裡有沒有嬰兒,一名工作人員答覆說:「現在沒有,現在沒有。」「有沒有從農村抱來的超生的嬰兒?」答覆:「不清楚。」記者:「有沒有荷蘭或者美國到這裡收養孩子,他們領養一個孩子交給你們多少錢?」回答:「不清楚,不清楚,你問民政廳吧。」隨即趕緊掛斷。
湖南省九天陽律師事務所的海永恆律師對大紀元記者表示:「他們把超生的嬰兒抱走了,這種行為侵犯了小孩的人身權利,肯定是違法的,因為沒有任何法律授權他們(計生)父母繳不起撫養費就可以強行抱走嬰兒。小孩的父母應該到法院去起訴。」
湖南楚信律師事務所的張程鵬律師向記者表示,根據刑法第240條,計生辦所作所為已經構成了拐賣兒童罪,而且性質惡劣。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行為人只要具備其中的行為之一就可構成拐賣兒童罪。他還表示,當看到此文時感到非常震驚。
此消息已經掀起軒然大波,網民們異常憤怒,紛紛發帖指責:
「我就這點出息」說:「有甚麼樣的民眾,就有甚麼樣的政府。確實是我們的錯,我們放縱了它們。」
「贏愛賭」說:「絕對沒有錯,這就是我真實的家鄉邵陽,比這黑多的是。被派出所叫去問話得有人跟著,不然很可能被……:超生的話,你家又沒錢,那你家房頂的瓦片都沒想倖存。」
「zp_cc」:黑幫計生委盡幹缺德事,我們老百姓應該考慮怎樣砸這婁計生委的牌了!
「DOUCTOR」:人神共憤,天理難容!此案若不深究,國法顏面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