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門夾手臂 台鐵懲3人
【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0日電)1名女乘客指控8日搭自強號時,手臂及背包遭車門夾住,火車仍繼續行駛。台灣鐵路管理局坦承疏失,今天懲處3人。
台鐵查證,8日第1044次自強號列車在晚間10時28分由苗栗站開車後,副站長在月台上約第7車位置,執行列車監視時,發現第1車北端有1背包夾在車門外,立即以無線電通知該列車長處理;當時列車長在第8車,因適逢母親節收假日,車上旅客擁擠,列車長抵達第1車時,遭夾的女乘客已進入車廂,列車長立即向女乘客探詢事情原委並致歉。
台鐵認為,苗栗站副站長張新港發現狀況未能依標準作業程序立即通報列車司機員停車處理,造成旅客受驚嚇,決定記過1次並調整職務;另苗栗站站長賴錦琇及列車長王來生各記申誡2次。
台鐵表示,會將這起旅客遭車門夾住事件做為案例,加強員工教育訓練,確保依規定行事,防止危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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