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密州之後 佛州議會批准削減失業福利
【大紀元2011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馮德成編譯報導)由於失業率長期居高不下,加上稅收情況不佳,各州政府政府在面臨巨額預算赤字壓力下,還得負擔龐大的失業救濟金,為了減輕負擔,密西根州州長在三月底簽署了議會通過法案,將密州申請失業救濟金的期限自目前的26週降低至20週。佛羅里達州議會上週五(6日)達成協議,大幅削減該州的失業救濟福利。只待州長史考特簽署就將生效。
佛州這一妥協後的法案將失業救濟金發放期限雖該州失業率調整,當失業率高於10.5%時,失業救濟金領取期限自目前的26週降為23週。當失業率低於10.5%時,失業救濟的領取期限會按失業率逐漸降低,當失業率低於5%時,僅發放最多12週的失業救濟金。
在妥協前,佛州參眾兩院均同意依失業率逐漸減少救濟金的發放期限,但州眾議院將最高領取期限定在20週,而州參議院希望保持在26週,最後妥協在23州。
這一在明年才開始執行的法律將減少僱主支付的失業稅。共和黨控制的佛州議會希望能降低僱主的負擔,刺激經濟復甦。
佛州失業率高達11.5%,是全國失業率最高的州之一。該州的失業救濟金額本來就相當的低。
批評這一法案的人士認為,這項立法是錯誤和殘忍的。但其支持者,包括該法案的發起人州眾議員霍爾德認為,這是必須的,因為這樣才可以幫助企業和創造就業機會。
霍爾德曾表示,在佛州,人們的平均失業時間是17.7週,大多數人不會受到立法的影響,至少在失業時間上,他們不受影響。
截至三月底,逾535,000的佛羅里達州民眾領取失業救濟金。
工人權益團體反對這項立法。但是,佛州商會認為此項立法十分重要,企業將受益很大,可以減低失業稅的不斷升級。州長史考特也支持這一法案,他預計將簽署這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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