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政府將授權地方政府設性交易專區,婦女團體強烈反對,認為性專區合法化,包括色情、黑道、毒品、人口販運這些問題將隨之衍生,何況這項政策一提出,馬上有20幾個縣市拒絕買單,加上國外已預計將紅燈區收編,但台灣卻要設置專區,婦團痛批,這簡直是本末倒置。
「反性剝削聯盟」8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成員由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婦女團體組成,憂心效法國外設置紅燈區,將成為犯罪的庇護所。
紅燈區 成犯罪溫床
聯盟呼籲,政府不應開放設立性交易專區,因為性交易不是一份工作,若政府執意設立,要交由在地居民公投;政府也應儘速提出友善的婦女福利及就業政策,弱勢婦女要的是工作,而非性工作。
況且性專區合法化,等於是構築一個犯罪的溫床,包括色情、黑道、毒品、人口販運這些問題都會紛紛衍生,社會要付出很大的代價,政府說要管理,但卻把責任推給地方,只看見規範性工作者,卻不罰嫖客,也未訂定管理標準。
立委黃淑英也表示,過去反對慰安婦、軍中樂園,相較於現在設置專區,等於是慰安婦、軍中樂園的再版,因此她絕對反對專區的設立。尤其設專區絕非滿足弱勢婦女需求,因為弱勢婦女要的是工作、不是性工作,更不是滿足性工作者的人權。
合法掩護非法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政府欲設特區,並把責任下放地方縣市首長,但地方是否具有能力處理還是個問題;她解釋,一般色情產業常與當地利益有所牽扯,比如業者與民代等利益上相互掛鉤等,關係之複雜,若地方被施予壓力,能否挺的住,則令人質疑。
另外,設特區將會形成合法掩護非法,並舉出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這幾年不斷發現特區已變成東歐人口販運的集散地,因為特區內無法可管,隨即衍生毒品、犯罪等麻煩,所以幾年後荷蘭打算取消紅燈區;瑞典在1999年後,也立法決定罰嫖客而不罰性工作者。
住商混合 難以落實
政府雖然提出設立特區是為有效管理,必須在性交易特定區域裡才合法,尤其台灣環境屬於住商混合,難以區分什麼商業區、住宅區,這即是困難點之一,加上一般民眾也不願住家旁設個紅燈區。紀惠容談到,光是這兩點就難以落實。
反性剝削聯盟說,既然在性專區外的性交易、娼嫖都要罰,那就像吸毒犯法但社會不可能接受在專區吸毒就不犯法,也形容性交易專區等於軍中慰安婦再版,加上沒有任何配套貿然提出,因此堅決反對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