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玉曾有綠卡 台人事局:不違法
【大紀元4月8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大法官被提名人陳碧玉曾擁有美國國籍,但早在15年前放棄,3年前為照顧在美國待產的女兒,陳碧玉又曾申請美國綠卡,但也已經於前年主動放棄。
人事局表示,目前國籍法並未規定具有外國居留權者不得擔任公職,而且陳碧玉已於民國98年時放棄綠卡,因此並無違反任何相關規定的問題。人事局並強調,從未向媒體表示,陳碧玉不符合馬政府的用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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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表示,目前國籍法並未規定具有外國居留權者不得擔任公職,而且陳碧玉已於民國98年時放棄綠卡,因此並無違反任何相關規定的問題。人事局並強調,從未向媒體表示,陳碧玉不符合馬政府的用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