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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話費降 台消基會:不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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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7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質疑,NCC 3月底宣布今年手機費降幅4.04%,不僅比去年5.87%低;若是用贈送分鐘數方案,還要打超出的秒數才降價;主張調降反應在月租費上才真實。

消基會指出,這次的調價行動,大家原以為4月1日起降4.04%,就是例如月租費是新台幣500元,可以少繳20元;結果卻不是,而是消費者若選擇的是贈送分鐘數方案,只有超出500元部分,可享降價優惠。

消基會說,工作人員3月31日以一般用戶的身分致電三大電信業者,詢問以目前使用中的「月租費抵通話費」費率方案來看,4月1日後會調降多少錢;結果三大電業都告知,網內部分的通話費是沒有調降的,只調降網外與行動打市話部分的通話費。

消基會還發現,撥打網外與市話方面,每分鐘通話費的變更,也僅0.31元至0.35元間,實在只是略施小惠;加上贈送分鐘數的方案又沒有實質調降,難怪讓消費者對此降價「無感」。

消基會強調,反觀電信三雄的營業收入,中華電信民國99年自結合併營收2024.9億元,較98年成長2.1%;台灣大哥大98年營業收入約684億元、99年增加至701億元,成長17億元;遠傳電信98年合併總營收600.62億元,99年為634.36億元,約增加34億元;都呈現成長的趨勢。

消基會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迫於各界頻頻抱怨目前行動通話費率降價,對節省電信費支出幫助不大,僅要求業者1個月內提出再加贈額外分鐘數的方案,否則將逕行幫業者公告需額外加贈的分鐘數,如此作法實質意義不大;消基會呼籲降價應實質反應到月租費上,才是最簡單、最直接受惠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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