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機案還沒完 華航民航局再槓
【大紀元4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6日電)纏訟10多年的華航租機案,去年最高法院才判決華航敗訴,並應給付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利息差額;不過,華航循商務仲裁,結果是民航局輸,民航局證實已向法院抗告,要求撤銷仲裁。
華航與民航局這筆陳年舊帳,主要是20多年前,政府為平衡中美貿易逆差,由民航局向美國購買10架飛機再租給華航,當時約定利率3%,3年檢討一次,後來遭立法委員質疑利息偏低,加上監察院也糾正民航局,民航局只好向華航追討利息差額。
華航認為租飛機是配合政府政策,且利率也是雙方議定,一直不願付利息差額,雙方對簿公堂,租機案也因此纏訟10多年,去年才三審定讞。
華航也依判決結果繳交新台幣18億元利息差額與滯納金給民航局,同時提列為2009年虧損;不過,租機案還未結束,因為華航循商務仲裁爭取權益,希望爭回損失。
民航局去年底獲知仲裁結果是華航贏,民航局輸時也嚇了一跳,今年初向法院提出抗告,要求撤銷仲裁。
民航局說,法院已受理民航局的撤銷仲裁案,還未判決。
民航局曾租給華航的10架飛機,有1架在香港翻機毀損,有3架華航買下,另6架民航局已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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