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民眾勿抽取地下水 民生安全勘虞
【大紀元2011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 新北市的建築開發及經濟發展快速,違法水井多存在於房屋建築中,水利局表示:倘若民眾持續使用水井抽取地下水,將無法讓土壤涵養水層,地層持續下陷、土壤流失、水道排水設施功能減低、地下管線破壞、公共設施損壞及洪災淹水風險增高等,地下水本身也不安全,可能含有毒素。
早年曾經有電鍍業者,因為電鍍後的廢棄污水排放被罰款,竟在廠內挖大井,污水直接倒入井內,污水就滲透到地下的所有地下水層,造成地下水嚴重污染,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
水利局表示:大臺北地區,早年因超抽地下水,導致嚴重的地層下陷,本市轄區內以板橋、三重、新莊、蘆洲等地區最為嚴重,為遏止民眾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等問題,民國57年劃定地下水管制區時,全市共計10個區域劃入,惟自來水普及率提昇及嚴格限制抽取地下水後,根據地層下陷觀測資料顯示,大臺北地區的土地含水層水位已逐年回升,但仍有部分地下水井尚未封填且未納入管理。
水利局表示:依經濟部水利署99年修正之地下水管制範圍,目前三重、板橋、蘆洲、永和、新莊等區全區域及五股區、中和區部份區域,列為地下水管制區。因此新北市地下水水井分年處置計畫,預計先以違法水井處置工作為目標,除了辦理資訊設備採購及管理資訊系統建置外,並受理民眾申報、補申報、複查及納管分類等工作,以利逐年辦理違法水井封填處置作業,減少違法水井數量,以落實水資源管理,並導正市民正確之用水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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