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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查煙火商 若涉私運將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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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25日電)桃園縣副縣長黃宏斌今天前往萬達煙火公司,調查是否供貨給新北市爆炸案香鋪,但發現爆竹導火索大小顏色與事故爆竹不同,若萬達私自運送,將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款。

針對報載新北市五股區新興堂香鋪爆炸造成慘重傷亡的煙火,來自桃園縣觀音鄉萬達煙火製造公司,黃宏斌今天在消防局長謝景旭陪同下,前往觀音鄉的萬達煙火製造公司了解,以勘查還存在於倉庫內的4000多公斤的高空煙火爆竹,進一步了解五股新興堂香鋪爆炸案是否與萬達煙火製造公司有關。

黃宏斌說,雖然萬達公司鄭姓協理向警方供稱新興堂香鋪所購買的爆竹煙火,是萬達公司提供的,不過,他們經過實際的勘查,發現新興堂香鋪爆竹的導火索較小,且為紅色,但存放在萬達公司的爆竹導火索較大,且是黃白相間的顏色,另外,發射器也比事故現場的還要大,有明顯的不同。

黃宏斌指出,由於桃園縣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均未接獲萬達公司報備,有將煙火送往新興堂,因此,他們還要進一步調查,了解是否這些爆竹是從其他地下工廠轉載至新北市五股區的香鋪,若經查,新興堂的煙火確實為萬達公司所運送,縣府將再予處罰。

桃園消防局表示,萬達公司是桃園縣唯一合法的爆竹生產廠商,4月1日曾發生公安意外,縣府當時就依規定封鎖火災現場,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外,並對萬達公司處以最嚴厲的「撤照」處分,規定意外發生日起不得再生產爆竹。

消防局指出,因萬達公司為合法廠商,縣府於4月18日正式到廠區張貼公告,並行文萬達公司,限期於4月底前,將廠區內儲存的爆竹煙火成品、半成品及原料,依照「流向通報」機制向消防局、接受方消防局通報備查後,得合法變賣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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