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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囤爆竹 火藥量202公斤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25日電)雲林縣消防局今天於元長鄉查獲非法囤積爆竹、煙火145箱,火藥量約202公斤,蔡姓業者坦承持有,將裁處新台幣30至150萬元罰鍰。

雲林縣消防局表示,由於新北市發生嚴重爆竹、煙火爆炸案,造成多人傷亡慘劇,因此要求各大隊立即通報轄內各分隊加強稽查可疑違規囤積爆竹、煙火場所及違規載運爆竹、煙火車輛。

消防局第二大隊元長消防分隊於今天由分隊長吳宗憲率同仁稽查可疑違規囤積爆竹、煙火地點,行經元長鄉合和村一處廢棄豬舍時,經下車前往查看,發現涉嫌違規囤積大量爆竹、煙火。

消防局指出,查獲違規囤積連珠炮82箱、一般爆竹、煙火63箱,估計火藥量約202公斤。經營金紙舖的蔡姓業者坦承持有,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超量儲放爆竹煙火,可裁處30至1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