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初審 地政士須報交易資訊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5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0天內,登錄成交案件資訊,違者最重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不動產交易價格登錄後,可能引發侵犯隱私權疑慮,與會立法委員有不同看法,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吳育昇會後受訪時表示,全案將朝野協商。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表示,目前不動產交易登記,毋須填報交易價格,市場交易資訊不透明,致使不動產國際化腳步受影響,他提案修法,由地政士將受託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向政府機關登錄成交案件資訊。
他說,兼顧營業秘密及消費者隱私前提下,開放給消費者及不動產相關產業共享,且申報交易價格,除供整體統計分析,並公開或提供查詢,不做其他用途。若未依規定登錄資訊者,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應按次連續處罰。
賴士葆表示,隱私權不能無限上綱,房產價格不透明,投機客得以上下其手,內政部做為主管機關,應掌握實價;實價經包裝後,以區位分布,公布房地產交易價格,既讓交易透明化,又保障民眾隱私。
國民黨籍立委劉盛良則說,如果公布姓名、地號與地段等資訊,對房產交易公平性沒幫助。房地產交易隨景氣改變,沒有一定標準,加上建物使用不同建築材料,也大幅影響房產價格,房地產交易只要買賣雙方談妥就好,沒必要公布實際交易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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