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9日電)「箭竹筍產期1個月最多曾賺到45萬元」。花蓮縣光復鄉太巴塱部落箭竹筍達人羅桂英,當初在路邊擺攤賣箭竹筍賣到沒貨,鼓勵部落婦女一起做,幫部落家庭賺錢貼補家用。
花蓮縣光復鄉太巴塱部落的阿美族婦女羅桂英,從民國75年起投入箭竹筍生產和販售至今已25年,她說,每年約從3月中旬至4月中旬是箭竹筍的生產期,一整年大約只能賺1個月,採收下來就要趕緊上市販售。
「我1個月最多曾經賺過新台幣45萬元」,羅桂英很興奮地說,以前一般漢人並不吃箭竹筍,而原住民則是把箭竹當成建屋的材料,所以也不吃,直到原住民開始以水泥蓋屋時,箭竹筍才逐漸改為食用,當時因為沒有競爭對手,所以賣得特別好。
羅桂英談起開始賣箭竹筍的因緣時,還笑了出來。她說,民國70多年掃墓時,許多親戚返鄉,吃了箭竹筍覺得很好吃,丈夫建議不妨擺攤賣箭竹筍貼補家用,還說一定會紅起來。
「我幹嘛要紅起來,我又不是明星,要紅起來做什麼」,羅桂英不高興地向丈夫說,我又不是乞丐,為什麼要擺攤賣箭竹筍。
不過在丈夫好說歹說下,羅桂英最後還是在光復鄉自強外役監外的台九線路邊擺攤賣起箭竹筍,沒想到真的一炮而紅,每天攤位前都排滿買箭竹筍的民眾,她說,「當時警察以為發生車禍,還緊張的趕來查看」。
羅桂英打響箭竹筍的名號後,當時的花蓮縣政府農業局長杜麗華還特別協助,在光豐農會超市外騰出攤位,讓羅桂英販售箭竹筍,沒想到供不應求,羅桂英協助部落婦女也投入箭竹筍採收和販售行列,幫部落家庭賺錢貼補家用。
現在太巴塱部落婦女採收箭竹筍已成為每年固定的農業活動,箭竹筍販售所得更是重要的額外收入之一,羅桂英多年來推廣箭竹筍的努力已看到成果,她並於民國95年獲頒神農獎鼓勵。
「混了20多年獲得神農獎,實在有一點不好意思」,羅桂英說,箭竹筍是完全野生的蔬菜,不必施肥、灑農藥,是真正的有機蔬菜,有時候上山沒水喝,拔箭竹筍吃都可以止渴和填飽肚子。
羅桂英在部落還組織家政班,協助部落婦女投入農耕,並擔任鄰長幫忙不識字的居民處理文件,備受部落的肯定,她說,「箭竹筍是大自然賜予的恩惠,部落所有人都受惠良多,我只是盡自己的力量,在能力範圍內儘量幫忙族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