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撒胡椒粉想溜 法院究責
【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9日電)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開庭時,發生被告當庭撒胡椒粉企圖脫逃案;院方今天說,被告自高雄監獄提訊,胡椒粉自監獄帶來,將追查相關人員責任。
高雄高分院昨天開庭調查一起強盜案,一審被判20年的黃姓強盜重刑犯於庭訊結束準備還押時,突然取出胡椒粉包亂灑,造成公訴檢察官和1名法警眼睛不適,幸而其他法警立即制伏被告,並上手銬還押。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洪兆隆今天出面說明案情,他說,被胡椒粉濺到眼睛的公訴檢察官和在旁戒護的法警,經沖洗後無大礙。
被告撒出的胡椒粉摻有蔥花,洪兆隆說,經檢視應是取自泡麵的調味胡椒粉包,且蒐集了很多包。被告初步供稱是於高雄監獄廁所取得,並於提訊時帶來。
洪兆隆說,被告因被判重刑,才想以撒胡椒粉的方式企圖脫逃,也供稱非攻擊法警。庭上另有多名法警戒護,沒有脫逃的機會,但已要求法警於提訊被告出庭時,應嚴格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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