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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8日審議「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勉強通過審議程序,未來不動產買賣將強制登記,違者最高可處15萬元以下罰鍰。
草案第47條規定,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理完成後,所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登錄成交案件資訊。
對於修正草案中,爭議最大即是強制交易者必須揭露交易的內容,雖然提案立委賴士葆表示,可同意內政部將「以區段化、去除門牌、地號、建號、交易者識別化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加入草案中。但內政部次長林慈玲仍表示不妥,主張以兩階段進行修法。
內政部第一階段先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規範不動產經紀業登錄並揭露成交案件資訊。在管理條例草案通過,實施一段時間後進行檢討,再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等相關法案。
內政部顧慮,全面強制登錄交易價格,勢必引發民眾產生依實際價格課稅的疑慮,對政府的反彈。
也有立委質疑,即使平均地權的草案通過,內政部落實的能力。不過委員會的召集委員吳育昇仍迅速通過審議程序,讓爭議的部分至院會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