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孫幗英台灣台南報導)國稅局常會遇到民眾查詢某公司或行號的營業狀況,甚至想瞭解其營業稅申報及開立發票情形,不過,如果民眾所查詢的內容是屬於課稅資料,國稅局礙於保密規定,就無法提供。
據瞭解民眾會查詢這些資料,大多數是因營業人怕不小心拿到虛設行號的發票,而遭補稅及處罰,因此才想要求證其往來業者是否正常。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只要是正常營業之營業人,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www.etax.nat.gov.tw)輸入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或營業地址其中一項,即可查詢包括負責人、營業項目、設立日期及有無使用統一發票等資料,營業人可多加利用。
國稅局許春安局長以其多年稅務經驗提供二招撇步給營業人自保,可更有效避免拿到不實發票:
一、進貨付款時,如付款對象與開立發票的營業人不符時,應暫緩付款,先查對銷貨營業人是否真實後再付款。
二、進貨付款時,最好能以劃線並書有抬頭的支票付款,特別是鉅額付款,更應以支票付款,且支票抬頭與開立發票廠商名稱必須相符(最好簽註禁止背書轉讓字樣)。貨款金額較小以現金支付時,也應請領款人在現金付款簽收單上簽名蓋章,註明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資料,以利查證。
國稅局最後提醒各公司行號,取得不實發票申報營業稅致虛報進項稅額者,如無進貨事實,最高會按所漏稅額處2.5倍罰鍰,營業人要特別注意。